關於利息所得與房貸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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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爬文發現利息所得低於27萬不用繳稅,但是如果有列舉房貸

則列舉的房貸需要先扣掉利息所得再計算房貸利息,也就是看

起來像要繳稅的意思。

以上稅制也很合理,總不能借錢(房貸)可以列舉,借出來的錢

再拿去賺利息。

那小弟的問題是,房貸名字是我的,可是利息所得是父母的。

父母這部分的利息所得在網路報稅時,也計算成是我的利息所得

。這樣子計算是合理的嗎?還是稅制一直都是如此?

感謝各位大大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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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09-05-15
你如果報撫養父母,的確是合併計算,沒有什麼不合理的
你沒有申報撫養,父母的利息自然不會計算成你的
Sandy avatarSandy2009-05-19
撫養本來就是這樣,總不能有利的都拿,該負擔的不負擔啊
Dinah avatarDinah2009-05-19
感謝回答 大大的觀點單就對報稅有利 有弊方面
Oliver avatarOliver2009-05-22
不過扶養就是每個月給父母錢 支付父母開銷 這部分所得稅
Yedda avatarYedda2009-05-24
抵扣是沒什麼問題的 不過父母拿了錢 存起來 生的利息
對這些錢來說 是屬於父母的,我無權拿來支付我的房貸
Rae avatarRae2009-05-29
因此 這些利息拿來與房貸相扣 合理性較低
Olive avatarOlive2009-05-30
很多人的扶養...只有在五月的時候有扶養...XD
Irma avatarIrma2009-06-02
稅制一直都是以『同一申報戶』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