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是爸爸+媽媽 扶養奶奶 用夫妻合併申報的
因去年爸爸退休後 找了份輕鬆點的工作來做
所得就沒有那麼高了
因此今年爸爸扶養奶奶申報 就已經不用繳稅了
所以我想請問一下
1.這樣子 我可以扶養媽媽嗎? 夫妻不用合併 ok嗎?
2.無謀生能力的定義是? (媽媽雖然沒工作 但還是有投勞保在原先的舊公司)
所以無謀生能力是限定所得在多少錢以下嗎? 還是?..
謝謝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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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去年爸爸退休後 找了份輕鬆點的工作來做
所得就沒有那麼高了
因此今年爸爸扶養奶奶申報 就已經不用繳稅了
所以我想請問一下
1.這樣子 我可以扶養媽媽嗎? 夫妻不用合併 ok嗎?
2.無謀生能力的定義是? (媽媽雖然沒工作 但還是有投勞保在原先的舊公司)
所以無謀生能力是限定所得在多少錢以下嗎? 還是?..
謝謝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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