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知識一問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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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ail: 其實我覺得生技類的通常知識有時候不是很好拿捏,例如往大範 08/06 14:13
→ lail: 圍講,很多疾病都跟發炎有關(有的癌症也是哦),但可以因為這 08/06 14:13
→ lail: 樣就說A抗發炎,所以A一定可以用在所有發炎相關疾病嗎?所以 08/06 14:13
→ lail: 有時真的是解讀問題 08/06 14:13

生技類的來說

技術的推演推定範圍應該是非常狹窄

除非教科書有明白寫出具體和詳細機制

不然的話 A物質抗發炎 絕對是無法應用在所有發炎相關疾病

我認為討論通常知識

第一還是回歸到教科書、工具書有無記載

或是否為該技術領域工作者(比如發明人)的基礎知識

第二是工程師基於技術領域的基本認知

判斷特定技術上的修飾是否是可預測的而落在通常知識範疇內

不過實務答辯上

也不太可能想光靠「某技術特徵並非本發明所述技術領域的通常知識」就說服審查委員

甚至這種事情的爭點討論應該是擺在申復理由中的次要重點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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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Yedda avatarYedda2017-08-07
Callum avatarCallum2017-08-11
不過我收到的oa不是少都用類似的說法,再來個合理推知說不
符22條,有點討厭啊
Andy avatarAndy2017-08-14
另外想請問一下,如果一篇paper的討論有一句話說A可能可以
用字某個病,但沒有實驗什麼的,F大你覺得這樣算有提供教示
而不符合22條嗎?
Gary avatarGary2017-08-17
之前遇到一件這種狀況,想想也不是很容易回覆,因為的確是
給了一個暗示,但又覺得不做實驗就無法證實這件事,蠻矛盾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7-08-18
22條之幾?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7-08-22
22條之2
Oscar avatarOscar2017-08-22
有暗示過感覺就很難辯了 除非你能證明不易達成
Wallis avatarWallis2017-08-23
lail你說的狀況應該已經算教示了,但是濃度比例甚麼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7-08-23
的就是「進步性」了(要提供實驗數據證明唷)
Ina avatarIna2017-08-27
然而,根據MAYO案,正確的有效劑量可能會變成natural
law本身,結果在美國GG
我想,複方(A+B),其中A經過代謝後的產物C會與B作用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7-08-28
發揮療效的這個方式也許會是解決101 ineligible的一
個方法
Lily avatarLily2017-08-28
美國的話 有要求102前案要在沒過度實驗前提下有operabil
Jake avatarJake2017-09-01
ity 但103則無此限制。無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