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給子女的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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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ade:當然要啊 寫借據吧 12/18 23:06
weicchin:還給我爸2萬美金 等同台幣65萬左右 這樣不是變成105萬左ꔠ 12/18 23:11
weicchin:右的贈與 沒有超過111萬 這樣還有贈與稅的問題嗎? 12/18 23:12

對於w大的疑問,因為還滿多人問過類似問題的,

所以乾脆回一篇,

「以下僅代表個人意見」(真不負責哈)

依照遺贈稅法第10條規定,

「遺產及贈與財產價值之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或贈與人贈與時之時價為準」

關鍵就在於「贈與時之時價」,

w爸贈與給w大時,w大並沒有「同時」返還那2萬。

所以以「贈與當時」來講,的確就是贈與了2萬美金。

按照w大的說法,我會認為是第一年w爸贈與給w,第二年w又贈與給w爸。

而且這個case我們可以再假設細緻一點,

w爸贈與給w大的時候的匯率跟一年後w大贈與給w爸的匯率,

很有可能是不一樣的,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那種「跟未來返還互抵」的想法成立,

我不知道我們要用什麼匯率去設算互抵?

又如果w爸給多一點,難道w大還要主張明年返還2萬、後年再2萬嘛?

所以我會建議不如超過111萬的部份直接寫借據算了,

隔年再由w爸免除w大的債務(視同贈與,但是隔一年又有一個111萬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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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題外話:

這種問題最近真的很常被問,

這陣子保險的新聞很多,就有很多人問我,

「變更要保人要不要課稅啊?」....

我回答:「要課稅喔!以變更當時解約價值計算」,

「可是我以前每年繳的保費都不超過111萬啊!」

道理是一樣的,「以前繳保費的時候」,

那張保單還是要保人的財產,贈與還沒發生囉。

我們只管「當時」的財產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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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ky avatarJacky2007-12-19
當然要啊 寫借據吧
George avatarGeorge2007-12-24
還給我爸2萬美金 等同台幣65萬左右 這樣不是變成105萬左ꔠ
Emily avatarEmily2007-12-26
右的贈與 沒有超過111萬 這樣還有贈與稅的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