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信託財產,受託人課徵營業稅?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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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ippotsai (不忘初心)》之銘言:
: ※ 引述《kai761 ()》之銘言:
: : http://tinyurl.com/y8qjgrx
: : 就財政部92年2月26日台財稅字第0920451148號函適用疑義,請財政部釋
: : 疑,今日已由中區國稅局回覆,詳如連結內容。
: : 簡單說,根本沒有針對問題回覆。財政部如此作為實在令人遺憾。
: 我請教了一位在國稅局當稽核的學長,

...............陳稽核?一位超優的營業稅專家!

: (學長之前當過分局的營業稅科 (還是股?) 科長)

...............分局營業稅課課長..............

: 他有跟財政部反應過這個函釋不甚合理,
: 在委託人和受託人都不是營業人的情況應該限縮不適用,
: 部裡有讓步, 但是讓步的方式是:
: 受託人一個月銷售額不超過20萬, 改按小規模營業人課營業稅.

其實無所謂「讓步」,也沒聽說.................

◎依《營業稅法》第 13 條規定:

小規模營業人及其他經財政部規定免予申報銷售額之營業人,其營業稅稅
率為百分之一。
農產品批發市場之承銷人及銷售農產品之小規模營業人,其營業稅稅率為
百分之零點一。
前二項小規模營業人,指第十一條、第十二條所列各業以外之規模狹小,
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財政部規定標準而按查定課徵營業稅之營業人。

◎次按財政部75/07/12台財稅第7526254號函釋:

【使用統一發票之銷售額標準】:

主旨:訂定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銷售額標準為平均每月新台幣20萬元。
說明:
二、依據營業稅法第13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辦理。

綜上,包括系爭財政部92年2月26日台財稅字第0920451148號函適用疑義及
上揭相關法令規定,適用上甚為明確,似無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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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巧近日有個機緣,
和(版上大大提及的)幾位老師和長官研討租稅法釋憲及釋令等問題,
當下也覺得應該再多點同理心,多點濫情,
可是回到現實面,無論從稽徵實務或租稅法學教育,
總覺得好像還是必須回歸租稅法律本旨。

有請各位大大包涵,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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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dda avatarHedda2010-02-06
真的懂租稅法律本質的話,就會知道應該要限縮92年函的適
用範圍.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0-02-07
只懂租稅函釋本質的, 才會堅持92年函不用限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