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專相關問題詢問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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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

不才待的事務所明日有美國代理人來訪

我應該會向他詢問

有沒有什麼技巧可以在同件專利申請
(1)物與其相關方法之專利
(2)一個廣義概念發明下(獨立項),包含多個不同實施例的附屬項
而避免官方來函要求 限制/選擇
(似乎MPEP有規定??)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一些辦理美專相關實務的問題想問的? 我來代為發問!! (被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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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關於限制選擇的議題
野人獻曝一下
就算在回應限制選擇OA時,沒有一併提traverse表示反對理由意見
未來獨立項過了 且為generic claim
若因回應限制選則而撤回(?)的附屬項 還是能要求審查官給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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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dy avatarHedy2013-05-03
那個 我看過的大多OA RESPONSE 的大開頭都會有一段主張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3-05-05
說申請人未(不)認同該核駁之正確性 故影響應該不大?
Edwina avatarEdwina2013-05-07
P大 我手邊有幾件案件是回覆時沒有表示反對
Jake avatarJake2013-05-10
經過後續相關程序後要獲准時 代理人電詢委員
然後審查官(委員)同意就加回去了 \0.0/
Delia avatarDelia2013-05-14
4/20在板上問的那篇 附屬項就是後來加回去的 @.,@/
Agatha avatarAgatha2013-05-15
儘管如此 我先前的認知以及或許較嚴謹的做法
應該是要表示相關的反對意見的 我明天一併問問
Mary avatarMary2013-05-17
新增請求項成為一獨立項的附屬項,這樣不算是withdrawn。
Jacky avatarJacky2013-05-19
A+B、A+C(withdrawn)、A+B+C(N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