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公司有補助 房東報稅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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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找房子 由於公司有補助租屋部份支出

會直接扣除10%稅金後 電匯進入房東戶頭 其餘租金部份由我自行補足

如此一來 房東帳上便會出現一筆租賃所得 所得稅「有可能」因此增加

假設房東不會因為這一筆公司匯進的租賃所得而改變所得級距

那對房東還有什麼稅務上的影響呢?(可能不用繳稅 要去追回先扣的稅額之外)


1.需要改變租屋處的房子用途?住宅變商業用?房屋稅、地價稅應該暴增?

(我想應該無關吧)

2.若房東租給我的房子登記為自用住宅 便要改成非自用住宅

無法享受自用住宅較低的房屋稅稅率

3.因為多了一些些租賃收入 連帶導致所有租賃行為都可能因此要報稅的風險??




毫無影響的情況假設:

4.因為房東不止一處住宅 租給我的房屋本身就非採用自用住宅稅率 也允許租賃

就僅僅多了一些些租賃所得(公司匯入部份) 所得級距並無因此改變

因此對於稅務部份毫無影響?



請問哪些說法是對的 哪些是錯誤的呢?

我自己猜是 2 和 4 請問各位大大 真的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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