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消費和公司費用的判斷?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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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公司因為員工裡有不少有小孩的媽媽,

而一些媽媽因為家裡因素,沒辦法有親戚幫忙帶小孩,

所以最近老闆說想要以公司名義聘僱一個保母,

來帶這些孩子,公司出錢,媽媽們完全不需要負擔這些費用,

我們要找的是到府保母,小孩有2~3位,所以行情也比較高一些,

查了一下,2位小孩的話,市場價格大概都要破五萬,

一開始老闆希望是直接以員工身分聘請保母,但薪水只能給到4萬,

後來發現蠻多保母認為這和市場價格相差太遠,沒有辦法接受。

老闆就說那就單純讓保母以接案的方式進行,

這樣公司不用負擔勞健保勞退,薪水就可以高一些。


不過我的疑問是,委託保母帶小孩,這看起來是很私人的消費,

公司可以以此花費做報帳扣稅?

雖然實際上確實是提供公司員工使用,但要如何證明?

保母也只是個人身分,也無法開立發票,

對公司來說這筆支出在稅法上會被承認嗎? 能以契約方式證明嗎?

希望能釐清一下這個疑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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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5-07-09
要開扣繳憑單給保母,這算是公司對員工福利
Kyle avatarKyle2015-07-09
就當員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