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新型專利範圍+新型專利技術報告? - 專利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orsonplus (orson)》之銘言:
: 2,3項 若為附屬項依附標的有錯
: 應該為: 如請求項第1項所述之m,其中....
: 另外 a "或" b 設置有X ; a "或" b 設置有y
: 某些情況會被認定為可解讀出不止一種利範圍
: 有可能會造成"專利範圍定義不明確"的問題

哇.... 我參照別人寫的的確是

1.一種 m 裝置,含有 a, b, c
2.如請求項第1項所述之裝置, 其中 a 或 b 設置有 X
3.如請求項第1項所述之裝置, 其中 a 或 b 設置有 Y

只是提問時稍微簡化了一下....沒想到差很多 QQ
如果是這樣應該就沒錯了吧?

: 您的 1 2 3項 內容 並未揭露 1+2+3 的技術特徵
: 基本上"或"的寫法已經 已經讓 1+2+3是什麼很亂了
: 1+2+3 = a+b+c+X+Y 其中 X 可能設置在a,b,ab,Y可能在 a,b,ab(亂)
: 條件同時滿足 1+2+3====> a+b+c+X+Y 的全要件沒有出現在1~3任一項中
: 不過已經一腳踩在 a+b+c上 也踩在 a+b+c+X , a+b+c+Y

我是希望保護 a+b+c+X+Y 這樣的組合 (其中 X,Y 設計是依附在 a 或 b 上)
說實在話,我設計的東西比較接近"方法",所以其實 X,Y 放在 a,b 或甚至都放,
基本上都會有效果,但自認應該沒法達到發明所需要的 "進步性" 所以才會請新型...

另順便請教一下, 像下面這樣的寫法是否可行:

4.如請求項第2項所述之設計,其中 Y 係指 ooo 標準規範中 rrr 所包含之項目

Y 其實 =rrr 的中文翻譯...
而這個 rrr 項目,是一個集合這樣,因為東西太多所以沒辦法直接把 rrr
的內容寫出來, 那這樣寫作方式是否能正確傳達?

另一個就要用比較實際的方式問....
好比 c 是一個可攜式的電力來源, 那麼這樣寫是否能通:

5.如請求項第1項所述之裝置,其中 c 可為電池、太陽能電池、熱電換能器或
其他任何可做為可攜式電力來源裝置

之所以這樣寫,是因為我的 c 不是一個非常標準的寫法
(it界中名詞實在太多了,我沒法找到一個很明確的寫法...)

: 鑑定報告 是...嗯.理論上是用來.推定無過失之用
: 目前TIPO 是國內唯一的鑑定單位 =_=
: 不是行政處分 若鑑定有誤 也不能依法救濟
: ps 專利範圍的解讀 可以花一些時間看一下專利侵害鑑定要點 TIPO官網上找的到

對我來說只是希望能把專利申請好後賣掉
現在已經有實作證實是有用的設計,
但我個人沒能力生產,而為了研發這個產品我也花了快半年,
收入只出不進.... 所以才會希望能夠自己寫專利申請書...
(實在沒多少錢請事務所了 orz)

不知道有鑑定報告,是否會增加其賣相...所以考慮要不要去申請.... QQ

--

All Comments

Joe avatarJoe2009-06-25
您專利範圍的規劃 出了很大的問題 2133的推文指的就是種
Caitlin avatarCaitlin2009-06-26
鑑定報告如果很難看 賣相...應該會不好吧
Candice avatarCandice2009-06-28
如果 不委託事務所處理 要自己弄 建議您的專利範圍
Rae avatarRae2009-06-28
您最好先研究一下 專利範圍的寫法 跟你要的範圍是什麼
Jacky avatarJacky2009-07-03
否則 可能到時候主項範圍太大 報告落在沒新穎性
Ivy avatarIvy2009-07-05
...唉唉 一個頭兩個大 即使要找事務所也不知從何找起
Charlie avatarCharlie2009-07-05
找配合的工程師寫就好 省錢省事
Ivy avatarIvy2009-07-09
建議原po看一下 "你可以賺1000萬的簡單點子"一書 看完再
Damian avatarDamian2009-07-11
行企劃不晚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09-07-14
你第3項可以寫「如請求項第1或2項所述之裝置」
Iris avatarIris2009-07-19
第4、5項的寫法可以,但第5項的寫法只能用來抓侵權,無法讓
請求項由不具進步性變成具進步性
Oliver avatarOliver2009-07-20
還有,發明和新型對於進步性的審查標準,理論上是相同的..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09-07-21
只是現在去申請發明大概要等五六年,怕你等不及 XD
Callum avatarCallum2009-07-22
=口= 現在台灣案量有那麼多嗎. 前陣子不才停招審查官
Linda avatarLinda2009-07-27
去查一下最近的案子 申請日跟公告日就知道了 5年太扯
Donna avatarDonna2009-07-30
應該是 某些案件吧 不是所有的案子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09-08-01
piglauhk沒看新聞喔,人事行政局跟IPO吵很兇,IPO原則上
還是想多招募審查人員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09-08-04
積案如山,目前的審查人員結案數量,比每年新申請案數量少
Agatha avatarAgatha2009-08-09
也就是積案愈來愈多,所以需要大量的審查官人力
Andrew avatarAndrew2009-08-11
現在公告的是94~95年的申請案 我講的是98年的申請案..
Rachel avatarRachel2009-08-14
現在去申請,得先等前面近15萬件積案清完,大約要6年
Kumar avatarKumar2009-08-17
那還不趁亂申請 哈哈 XD
Noah avatarNoah2009-08-22
6年這個數字似乎IPO前陣子自己也說過,然後繼續跟人事行政
Mary avatarMary2009-08-24
局對罵中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09-08-24
=_= 那TIPO應該可以搞個 一人一信救專利的活動
Kelly avatarKelly2009-08-29
感謝各位的解答 @@
Eartha avatarEartha2009-08-29
說實話,人事行政局的立場也不無道理,TIPO只想到加人
Mary avatarMary2009-09-02
TIPO卻不思改善流程,感覺上不是一個負責任的作法
Olive avatarOlive2009-09-05
只是把人事行政局當卸責避雷針…
Oliver avatarOliver2009-09-07
樓上的推文我可以噓嗎??你對tipo很熟?
Noah avatarNoah2009-09-09
每個月開的專利會報是在開假的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09-09-10
也是路邊消息,每個目前新申請案分配到的時間遠少於一天
Annie avatarAnnie2009-09-11
你收到的oa內容格式跟兩年前差了多少,你要拿出來比一比嗎?
John avatarJohn2009-09-14
火大,再來罵,流程簡化的事,tipo一直都在做,但公務機關有其
必要需要做的事,那些永遠省不了,不照這些程序來,出了問題誰
Connor avatarConnor2009-09-16
負責,光oa表單的合併簡化就改了不少,你真的都沒在看
Oliver avatarOliver2009-09-18
你再去算算每年多少新案,多少oa,多少再審舉發訴願
再去算算有多少審查官,一個人一天能做多少事是固定的
Kristin avatarKristin2009-09-22
人家us一個月審幾件,tipo一個月審幾件,審查官的權力又差多了
Isla avatarIsla2009-09-24
等你都了解了,再來幹譙tipo
Anthony avatarAnthony2009-09-28
以tipo的業務量,人數x3都不為過,又要品質又要快又要省錢
Valerie avatarValerie2009-09-30
這標準也太苛
Lucy avatarLucy2009-10-04
TIPO至少要兩千人以上,以台灣中小企業數量來看。
Hedy avatarHedy2009-10-08
USPTO在過一兩年就破萬了,SIPO也好幾千,經濟部不知道
在幹什麼。
Queena avatarQueena2009-10-11
人事行政局很可能以為專利審查的工作 跟監理處驗車一樣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09-10-12
按個幾下喇叭 踩幾下剎車油門 看看大燈 沒問題就蓋章了
Lily avatarLily2009-10-16
我之前看過一個統計有關TW、US、JP的審查官/年申請量的比
Ursula avatarUrsula2009-10-18
看完就覺得不久後不是智財局爆炸就是申請人爆炸
每過一年,積案數量應該都會瘋狂成長,隔年積案更多
Anthony avatarAnthony2009-10-18
在這邊要請人事行政局高抬貴手,讓審查員人數增加.
Zenobia avatarZenobia2009-10-21
我看還是找立委轟一下比較快。
Jake avatarJake2009-10-25
透過民意反映需求。 專利的發展不能等!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09-10-27
五年後 發明專利要審超過10年 大概就沒人要申請發明了..
Jack avatarJack2009-10-31
傳聞人事行政局還問:怎麼不讓商標審查官來幫忙審專利
Ethan avatarEthan2009-11-02
小弟只是覺得兩千多萬人口的國家,沒必要和上億人口的國家
玩同樣的專利制度
Susan avatarSusan2009-11-03
而便宜的專利制度,對人民不見得有而,只是讓專利廉價化…
Liam avatarLiam2009-11-04
用人口來比????用專利案件量來比應該比較準吧???
Vanessa avatarVanessa2009-11-08
照你人口比,那印度應該要好幾萬的審查官嘍
Kelly avatarKelly2009-11-08
對岸早就在狂推國家知識產權戰略了 人家當戰爭在打
Daniel avatarDaniel2009-11-11
我們當公務員上下班在打卡....
Oscar avatarOscar2009-11-14
不是說 我們都沒推 而是發展的方式太學術性了
Heather avatarHeather2009-11-18
怎麼會拿人口來比..= =?
Thomas avatarThomas2009-11-20
奈及利亞人口比日本還多 要不要成立一個更大的專利局?
Isla avatarIsla2009-11-21
真正有價值的東西是在專利後面的東西,連審查前段作業都
Selena avatarSelena2009-11-24
拓展不開,更遑論後面的發展。
天佑吾土! >"<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09-11-29
有這麼嚴重嗎?
Steve avatarSteve2009-11-29
後勁會很強
Erin avatarErin2009-11-30
好比你看到人家都在玩汽車玩飛機,我們還在把自行車當寶
Oliver avatarOliver2009-12-01
那種危機感太強烈了,再看到其他人已經積極在動作,自己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09-12-02
人還在慢吞吞爭東吵西,感覺很慘。=.,==
Carol avatarCarol2009-12-05
↑以上是由專利技術的角度來看
Aaliyah avatarAaliyah2009-12-10
從技術的角度來看 那跟審查有什麼關係?台灣廠商有認真在
Candice avatarCandice2009-12-11
專利的enforce上嗎?非常非常懷疑
Donna avatarDonna2009-12-16
有絕對→無限大的關係。
Isla avatarIsla2009-12-17
嚴重阻礙產業發展與競爭活動!
David avatarDavid2009-12-21
市場夠大 後面的東西自然就會有力量去推動
Candice avatarCandice2009-12-25
不然硬去推動也很可能只是揠苗助長
Xanthe avatarXanthe2009-12-27
對於增加審查官的部份我是贊成 只是審查的水準也要相對提升
Candice avatarCandice2009-12-29
講白點 敝公司最近碰到至少兩個審查委員壓案子
Dinah avatarDinah2010-01-01
壓到同篇專利美國案OA出來為止 審查意見竟然是直接就說: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0-01-02
美國案有這幾件引證,台灣案要跟美國案做同樣的修改才給過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0-01-03
樓上別大驚小怪~這沒什麼~tw抄us cn抄us us抄cn ep抄us
這早見怪不怪 不是針對你們在壓案而已 不要大驚小怪
Poppy avatarPoppy2010-01-04
如果是以"專利審查速度緩慢 拖慢專利核準時間 所以影響產
Lily avatarLily2010-01-07
業競爭與商業活動,那我部分同意 不過在tw有多少專利訴訟?
Linda avatarLinda2010-01-08
審查是審查 產業發展是產業發展 一碼歸一碼~
Andrew avatarAndrew2010-01-10
同意f大觀點,但us的專利制度已經發展很久了,ep目前也很少訴
Olive avatarOlive2010-01-11
訟,加上美國因為發展的早,大家都把us當作主戰場,這樣的群聚
Ursula avatarUrsula2010-01-13
效應會讓其他國家興訟的件數減少(案子在us打就好了)
而且us的賠償金都偏高,我要告人也會選us
Jacob avatarJacob2010-01-16
不過cn最近有幾件判例賠償金滿高的,cn急起直追是確定的,但能
不能與us抗衡,還要一段時間觀查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0-01-19
看起來大家對 tw 在專利監控上挺有信心。
↑tipo
Elma avatarElma2010-01-19
專利價值有時候並非產生在訴訟 tw的產業生態很多都在打
Emily avatarEmily2010-01-23
合作戰 台灣產業很會談生意橋事情 也不喜歡斷人後路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0-01-24
更不喜歡生意上涉訟 專利背後的價值只來自於訴訟嗎?
Ula avatarUla2010-01-25
很多以戰逼合的過程 在警告過程 或談判過程就搓掉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0-01-29
甚至擺明知道對方的專利權咬不到我 但是還是願意合作
Cara avatarCara2010-02-02
而有些明知咬的死對方的專利權人 在評估市場後 也願意以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0-02-06
很優惠的方式 授權給對方 原因在於交給對方處理成本較低
Lauren avatarLauren2010-02-11
自己跑去主攻國外市場 甚至跟對方進貨...等等...
Adele avatarAdele2010-02-13
不只一次碰到客戶官司打到一半去求簽 簽上講到莫涉訟
Oscar avatarOscar2010-02-18
就搓掉的... 以上...為台灣某些產業生態的特色
Liam avatarLiam2010-02-23
我覺得審查跟產業發展在某些角度是兩碼事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0-02-28
但是 你如果是專利權人 你的案子請出去 5年後才下來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0-02-28
還請幹嘛? 產業的發展就會回到 當年專利不重要的年代
Ivy avatarIvy2010-03-05
NONONO~我對tipo的專利審查水準並無信心 只是就事論事
Harry avatarHarry2010-03-09
orsonplus講的就是目前台灣廠商的做法,but!你講的那些有
哪些廠商是拿著tw專利再跟別人談呢?我知道的都是在看us
Joseph avatarJoseph2010-03-09
我不常聽到拿tw的來說嘴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0-03-14
不過可能是我孤陋寡聞~~我不清楚~不過cn的裁判看看就好
Kyle avatarKyle2010-03-17
賠償金高是一回事~跟專利制度好壞?非相關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0-03-21
越說越複雜,回歸專利制度基本精神會比較清楚些,在實務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0-03-22
上,審查專利這一塊與大眾利益不是息息相關嗎? 訴訟是一
Connor avatarConnor2010-03-23
塊比較需要透過市場機制配合法規長期交融才能養成,如us
市場機制難道不會受到專利審核的影響嗎? 如US
Connor avatarConnor2010-03-24
最後才是靠專利訴訟依法來define審核重心與市場範為
Lucy avatarLucy2010-03-29
↑圍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0-03-30
源頭若控管不好,後面問題不是一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