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扶養其他親屬卻要補稅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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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title, 我目前再北部工作, 戶籍還在南部
每個月會拿1萬5~2萬不等的薪水回家貼補家用

2010所得稅申報時, 我是申報扶養我大哥夫妻的兩個小孩
我大哥夫妻不屬於高薪族, 兩夫婦年收入約60~70萬吧(我猜得)
而且大哥夫妻每個月還會拿約1萬元回娘家
兩個小孩目前國小 都有再補習, 因此我都會拿比較多錢回家當作貼補家用

就我目前的事實來說, 兩個小孩的生活費跟補習費 我應該也都有出到
其實往年已經都這樣申報過了, 結果今年被通知要補稅
跟稅務人員詢問的結果 不願放行, 說我可以申請複查

版上大多數關於扶養的文章我都爬過了,目前想到, 提出的資料是
1.每個月拿錢貼補家用->因為都是領款拿現金,我想列出2009年的提款清單
2.我大哥兩個小孩的補習費用收據
3.我大嫂列書面說明, 提出有每個月貼補家用給娘家的事實(不過她也都是領現金...)
4.切結書 (但是稅務人員跟我說這只有不同戶籍才有需要)
5.里長證明 (每兩週我回家一次等..) 想說多申請有差
不知道還有哪些東西可以附上對我有利的? 這樣申請複查的勝算高嗎@@

最後小抱怨一下, 稅務人員直接說夫妻有無能力扶養小孩的薪資所得"沒有標準"
完全自由心證! 還跟我說越往南如高雄標準越嚴格
實在是...難道是看北部人都比較會賺錢 所以標準可以提高?
攸關民眾財務的所得稅 純看稅務員心情"自由心證"? s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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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1-01-14
我覺得不是沒有標準,他一定會調你大哥夫妻的所得出來
看,ex扶養父母親,房貸,這些支出,如果他們名下都沒有
Una avatarUna2011-01-18
這些支出,為什麼不能扶養自己的小朋友,而要由你來扶
Poppy avatarPoppy2011-01-19
義?這也不合理吧.
Emily avatarEmily2011-01-22
不好意思,剛想起老師曾說,這應該是先針對你扶養的合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1-01-24
理性,要求你先舉證你有扶養事實.
Mason avatarMason2011-01-27
http://tinyurl.com/28z5hj3 "先順序者無法履行扶養義務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1-01-28
時之合理說明",既然你哥及嫂子有收入,為何不能扶養?
Olive avatarOlive2011-01-29
我的看法同上,稅務員要查核案件很多,不是只有你一個,以
Mason avatarMason2011-02-03
往可以,有可能是沒特別查到,而且他們有收入本就是有能力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1-02-04
扶養,最後,他們的小孩確實是完全你扶養嗎?不是的話還真
John avatarJohn2011-02-06
沒啥好說的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1-02-07
其他親屬扶養向來都是查核重點,以前可能是沒查到而已
Mia avatarMia2011-02-07
沒叫你連前幾年的一起補稅就不錯了
Ivy avatarIvy2011-02-08
我確實有出錢 拿回家的款項也不少 不懂在酸什麼
Sarah avatarSarah2011-02-12
中華民國規定可以申報扶養家屬 又不明定所得上限金額
在我看來 所有弊端由此而生...要是我認識稅務員呢
Sandy avatarSandy2011-02-13
我這筆是小錢 要是大錢呢...呼隴賄落的手段還不出來
Rae avatarRae2011-02-14
法令模糊地帶 自由心證 有人可以報有人不行 那是怎樣?
Leila avatarLeila2011-02-16
請先看一下所得稅第17條和解釋令861885119O號函,這是有法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1-02-17
可循的,那來的呼隴阿,而且規定申報扶養其他親屬,就是怕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1-02-21
有些家長完全不扶養自已的小孩,要讓真正扶養的人有此項扣
Jake avatarJake2011-02-25
除額,此法的精神是在此,但是因為納稅義務人為了省稅效果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1-03-02
才會有此「弊端」?到底是因為納稅義務人造成還是國稅局造
Zanna avatarZanna2011-03-04
成,請先搞清楚方向吧
Agatha avatarAgatha2011-03-07
那個號函沒有是861885119號,沒有0,打太快了sorry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1-03-09
建議下次報稅直接補個大哥的切結書 知會大歌就好
Madame avatarMadame2011-03-14
要證明你有扶養是要有證據的,切結書實在算不上是證據,
若你有匯錢給姪子或姪女就可以比較算的上是證據吧
Joseph avatarJoseph2011-03-15
領現金實在很難說服別人說有扶養的證明
Mary avatarMary2011-03-20
補切結書啥都沒用,因為依法你兄、嫂就是第一順位扶養義務人
Olga avatarOlga2011-03-23
除非你能提出他們無法扶養小孩的證明,比方說殘障無謀生能力
、在監所無收入...否則就是不能。
Joseph avatarJoseph2011-03-28
這部分其實有法律漏洞...稅版只討論節稅...(攤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