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差額分配請求權取得不動產免課契稅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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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差額分配請求權取得不動產免課契稅


http://udn.com/NEWS/FINANCE/BREAKINGNEWS6/6083991.shtml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即時報導】 2011.01.09 04:54 pm


財政部指出,夫或妻一方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申辦

所有權移轉登記,取得的不動產非屬契稅課徵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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