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 大家好
我有個問題就是有關營業稅最後一期的調整:(最後一期為11~12月)
(A)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
調整稅額=當年度已扣抵之進項稅額-(當年度進項稅額-
當年度依規定不得扣抵之進項稅額)×(1-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
(B)購買外國勞務:
調整稅額=當年度購買勞務給付額×徵收率×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
–當年度購買勞務已納營業稅額
上面兩個調整公式內等號右邊第一項
"當年度已扣底之進項稅額"是表示1~10月已扣抵的嗎??
"當年度購買勞務給付額"是表示1~10月已給付的嗎??
麻煩各位幫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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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問題就是有關營業稅最後一期的調整:(最後一期為11~12月)
(A)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
調整稅額=當年度已扣抵之進項稅額-(當年度進項稅額-
當年度依規定不得扣抵之進項稅額)×(1-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
(B)購買外國勞務:
調整稅額=當年度購買勞務給付額×徵收率×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
–當年度購買勞務已納營業稅額
上面兩個調整公式內等號右邊第一項
"當年度已扣底之進項稅額"是表示1~10月已扣抵的嗎??
"當年度購買勞務給付額"是表示1~10月已給付的嗎??
麻煩各位幫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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