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所得匯回課稅問題 - 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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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大家好
想要跟各位大大們請教一下
最近在研究海外所得課稅的問題
爬了一些文,雖然本人是奈米戶
不過還埋好奇海外課稅的一些相關問題
以下金額為台幣

我有查到說基本所得額(綜合所得淨額+海外所得+應計入之雜項)
要大於670W以上才有可能被課到稅
且海外收入計算以每年以實現獲益為基準

如果打算長期投資每年年初投入100W在國外券商
假設年報酬率10%
第一年到年底時賣出再馬上買進實現損益10W
第二年到年底賣出再買進 實現獲益(100+100+10)*0.1=21W
第三年................ 實現獲益33.1W
.....
.....
.....
.....
.....
第十年 實現獲益159.37W
如下圖所示

https://i.imgur.com/X1km9f4.jpg


那第十年時資產已累積到1700多W

1.上述例子是每年有做買賣實現損益

2.但假如持續不斷買進未賣出
累積起來第十年在一起直接賣出時當年度所得就會超出670W了

想問一下
1.的情況一次匯回1700W會遇到什麼困難嗎
第十年申報時是否可以說1593.74W是匯回我的投資本金 159.37才是海外所得

2.的情況以長期投資來說是否不建議如此操作因為會被課稅
第十年申報時只能伸張1000W為投資本金其餘700多萬為當年度海外所得

謝謝各位大神撥冗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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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rin avatarErin2021-06-19
如果用複委託,每年賣出結算,報稅都有申報的話,第
十年的確可以說自己是159吧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21-06-24
1.你每年都賣出再買進,顯然有打算報海外收入
拿出報稅紀錄怎麼會有問題呢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1-06-26
海外券商一次進來1700好像就沒辦法了,因為之前沒有
報稅的樣子。看看大家有沒有其他經驗可以參考的
Ethan avatarEthan2021-06-27
100萬直接複委託 3-4年獲利了結一次就好了吧 比較省事
Una avatarUna2021-07-02
海外券商也是一樣的報法, 每年資本利得未滿 100 萬還是
Liam avatarLiam2021-07-06
可以報, 這樣每年都報, 最後某次大筆匯回時, 用往年的報
稅紀錄證明你以前就已經申報過
Selena avatarSelena2021-07-06
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未達100萬元者,免予計入;在100萬
Olive avatarOlive2021-07-07
以上者,應全數計入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1-07-10
這邊的用字是 "免予計入", 所以就算一年不滿 100 萬, 只
要你想報還是可以報的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1-07-12
海外的比複委託要多附歷年的匯款水單, 證明有多少算是直
Lydia avatarLydia2021-07-17
接可以扣除的本金
Edwina avatarEdwina2021-07-19
請問匯款水單沒有留存的話銀行調閱的到嗎?謝謝
Isla avatarIsla2021-07-22

你真的能每年投入百萬,而且願意連續堅持十年,那[
出操作]。
你怎麼知道每年底要賣出的時候,你帳面獲利都有10%
???
光是這個假設就根本不可能成立,然後你花一大堆心思
去計算的結果,全部都是建立在這個虛幻的假設上面..
..何必呢?
Thomas avatarThomas2021-07-23
請你不要為了避稅而浪費心力去做那種無意義的買進賣
Yuri avatarYuri2021-07-27
你所有這些莫名其妙的假設以及繁複的買進賣出操作,
只要三個字就可以解決[複委託],但你不願意,因為你
覺得複委託要手續費很坑人,免手續費比較好。
但你知道嗎,你十年投入一千萬,複委託的手續費才多
少?才1.5萬!對,你十年投資只買不賣,買了一千萬
,你也不過付出1.5萬的手續費。這1.5萬的手續費可以
付1.5萬的手續費會把你的獲利吞掉,所以你寧願花時
間去搞什麼賣出再買進。
老天保佑你。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1-08-01
解決你所有的稅務問題,但你不甘願,你覺得十年總共
Enid avatarEnid2021-08-01
前二樓的複委託手續費怎麼可能才千分之1.5?!
Ivy avatarIvy2021-08-01
我也是進行了一段國外券商後覺得複委託真的有他的優
,真的省不到什麼錢,複委託真的沒有這麼不堪,除非
你要美股沖來沖去...
Ophelia avatarOphelia2021-08-03
點,你每年匯100萬出去,10次用國泰也要8000元匯費
Lydia avatarLydia2021-08-06
大昌複委託 0.15% 我就是用這家的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1-08-10
我複委託手續費是0.12%,千分之一點五不奇怪吧?
Kama avatarKama2021-08-14
不過我帳戶用很多年了,不知道是不是現在不一樣?
John avatarJohn2021-08-14
複委託,帳目清清楚楚,沒這問題
Hedda avatarHedda2021-08-16
很多人真的騷操作,外國券商,結果出事,無法處理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1-08-17
以前沒有複委託,用外國券商合理,現在還是用複委託比
較方便,稅務報稅都是台灣券商處理
Hedwig avatarHedwig2021-08-19
aby 大大. 請問哪一間可以談到0.12%。我以為大昌0.15%已
經夠狂了。
Enid avatarEnid2021-08-19
我是2017談的 0.12% 低消15USD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1-08-19
現在2021或許時空條件不同? 當年富邦/永豐都有0.12%
Ina avatarIna2021-08-22
超過0.15%真的就該去找別家了
Ula avatarUla2021-08-22
複委託,如果是配息部分,券商每年會報稅
資本利得的部分,不賣就沒實現獲利,十年後一次賣出,實現
獲利的當下是全部計算後報稅
如果之後會要一次全賣光,複委託還是要算額度,提早一買一
賣,分批實現獲利,報稅流程券商會處理
Dora avatarDora2021-08-26
富邦0.15%很好談 沒門檻 交易量大的話還可以談更低
Jacob avatarJacob2021-08-28
一次匯回無法證明成本 不就以20%認列為資本利得嗎
Daniel avatarDaniel2021-08-31
現在稅法規定不能舉證成本費用者以20%認定海外所得,即17
Cara avatarCara2021-09-02
00萬*20%=340萬併進去當年度申報所得扣除670萬後乘上20%
看還要補繳多有少稅金
Annie avatarAnnie2021-09-05
所得的問題還比較好解決,遺產才是真的麻煩尤其美國那邊
,沒有能力的人真的乖乖複委託省事省力
Vanessa avatarVanessa2021-09-09
如樓上說的 1700萬 不舉證成本 等於340萬獲利,不會課
到稅
Zanna avatarZanna2021-09-11
對,我講錯了,應蓋是樓上說的無法舉證成本認定是20%獲利
。 如果版主有看到請幫我刪掉之前的回文
Elvira avatarElvira2021-09-15
有個問題,如果我是把資產從美國轉回台灣複委託,這動作
應該還不用課稅吧?
Hazel avatarHazel2021-09-17
你轉回來還是股票,並沒有轉換或變成現金,就還是未實
現獲利不用申報。
Emma avatarEmma2021-09-17
遺產這件事,美股國際帳戶戶主身故,是依照戶主當地的繼
Hedy avatarHedy2021-09-18
承法吧?跟美國有關嗎?
Doris avatarDoris2021-09-21
謝謝aby 大大。
Lauren avatarLauren2021-09-25
非共同持有帳戶者需要聘請美國律師協助證明自己是有資格
的繼承者,在IRS尚未認定之前所有的證券所得不得移轉。
Adele avatarAdele2021-09-26
請問有每年海外所得超過670萬的避稅方法嗎 是要透過開
公司還是什麼方法
Madame avatarMadame2021-09-29
建議不要想避稅這塊,各國對於避稅都有加大力度審查,到
時候被查到除了補繳稅還會有處罰,最好的方式就是每年分
大大有每年獲利超過3500萬的能力我想這點稅賦您應該是負
擔得起。
Lily avatarLily2021-10-03
批獲利匯回,x*20%(認定實現獲利) > 670萬 = 3350萬,
Lauren avatarLauren2021-10-06
更正 :3350萬
Leila avatarLeila2021-10-07
如果稅法規定無法舉證成本的部分以20%認定的話 以上
Emily avatarEmily2021-10-11
述的例子來說 假如我成本1000w 照理來說700w爲海外所
得 所以這部分直接不提供當初券商給的損益表 直接匯
回1700w 然後說無法舉證成本還比較有利?
Agnes avatarAgnes2021-10-14
你每年都報=免稅 700萬被扣20%會比較有利?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1-10-15
不過剛剛看到這篇
https://reurl.cc/KA0Y0M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21-10-16
感覺不行 因為會以所得較高者計算
Eden avatarEden2021-10-16
雖然這個例子沒說是國內還是國外的有價證券
Hedy avatarHedy2021-10-17
只要承辦人想追查到底就不行。無法舉證成本的部分以20%認定
Doris avatarDoris2021-10-17
是承辦人想放你一馬的時候用的,不是給報稅人自己用的。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1-10-19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1-10-22
如果承辦人想搞你的話,把所有交易金額列為所得發稅單給你,
Eden avatarEden2021-10-26
等你去訴願,訴願是不能停止執行的。就算你拿出所有單據,算
Blanche avatarBlanche2021-10-26
出正確稅額並打贏行政訴訟,其間花掉的成本也要自己承擔的。
Donna avatarDonna2021-10-29
同意ddd大 那麼會賺應該是每年申報(免稅), 用時一
次匯入當年誠實申報
Eden avatarEden2021-10-31
跟稅局打過交道就會知道乖乖每年在免稅額內誠實申報是多
麼省事的方式….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1-11-05
謝謝daze大大解釋
了解了當然誠實申報才是上上策啊
Cara avatarCara2021-11-06
賺得夠多,照 #1WCXNN5E 就合法的一毛稅都不用繳。
Emma avatarEmma2021-11-06
請問如何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