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父母及兄弟姊妹問題 - 稅務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chenlarry (小鬼)》之銘言:
: 父母均未滿60歲
: 弟弟讀大學(未滿20)
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同胞兄弟姐妹未滿二十歲者,或滿二十歲以上,而因在校就學、
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者可受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所以原po的弟可由原po申報扶養。
: 父親有薪資所得(年收20萬),因為沒超過26萬所以不用繳稅
: 母親無薪資所得
母親無薪資並不代表無謀生能力,原PO的雙親原則上是要獨立一個申報戶,
父親的所得雖然未達繳稅標準,但也要必須要申報的
如果納稅義務人的直系尊親屬,年滿六十歲,或無謀生能力者,才能由子女申報扶養,
也就是說 原po的父應該要跟母一併申報,
除非原po的雙親都符合被扶養的條件,就可不必單獨一個申報戶
但依原po的情況 父未滿六十歲也不符無謀生能力,故仍須依規定申報
: 我想請問一下如果是以上的情況
: 我能同時撫養我媽+我弟嗎?
原po的母親雖未滿六十歲 但如果符合無謀生能力條件的話,可由原po列報扶養
至於無謀生能力的條件 原則上都是比較客觀的認定 EX: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類的
並不是申報年度無薪資所得就等於無謀能力哦

如果原PO的母親不符合無謀生能力的話 就必須跟父親一起申報
免稅額跟扣除額也只能由父親申報時減除了

--

All Comments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3-01-28
財政部89年9月7日台財稅第0890455918號函,未滿60歲
的直系尊親屬,課稅年度所得總額低於免稅額者,視為無
謀生能力
Susan avatarSusan2013-01-29
申報書或報稅需知及報稅軟體都有這個說明
Xanthe avatarXanthe2013-01-29
不過hxqoiqo大點出了一個很重要的地方,要注意除薪資
所得外,所得稅法第14條的各類所得都要檢查一下
Cara avatarCara2013-01-31
所以”並不是申報年度無薪資所得就等於無謀能力哦”這
Ethan avatarEthan2013-02-01
句話,在考量所得總額上是正確的說法 ^_^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3-02-04
因為無薪資所得者,搞不好有利息所得或租金所得等,有
Olive avatarOlive2013-02-06
可能因此而使未滿60歲的直系尊親屬當年度應計入所得總
額之金額超過免稅額
Queena avatarQueena2013-02-07
感謝大大熱心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