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申報幾個問題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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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先進幾個問題:

1.我和太太去年10月結婚,我們打算今年分開申報,請問我是否可以將岳母申報扶養?

2.我弟已經滿20歲未在學無工作,去年申請到「重大傷病卡」(非身障證明),
是否符合「醫生證明」而可列為我的扶養親屬?

3.有關前述2的重大傷病卡證明,去現場申報是否要攜帶影本?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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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容德乃大 無別心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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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llum avatarCallum2015-05-19
重大傷病卡應該可以當作無謀生能力的證明文件,如果擔心
的話可以出具診斷證明當作補助。但特別注意不可以申報殘
Lauren avatarLauren2015-05-21
障特別扣除額。
Connor avatarConnor2015-05-25
第一題:可,請參考:#1BzZ97Mu
Lucy avatarLucy2015-05-27
去年結婚本來就可以選擇單獨或合併,如果你選擇單獨又要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5-05-28
扶養配偶的親屬時,可能要附上去年結婚的證明文件
只要岳母沒有被其他人扶養,就不會被剔除
Delia avatarDelia2015-06-01
證明文件用影本即可
Hedy avatarHedy2015-06-01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