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分層贈與疑問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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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版友

日前想向母親購買名下一戶房產,但因無法拿到國稅局的免稅證明則想改成每年分層贈與

該戶土地加房屋的現值約800萬元,所以預計分4年過戶(沒有父親可以先贈與來縮短成2年
:( ),爬了點文想自己去辦理贈與業務,但有些問題想再釐清一下故想向各位版友請教。

1.請問可以直接贈與由媽媽給我跟先生嗎?還是要先過戶給我,我再贈與給先生呢?

2.這棟房子目前有1500萬元的貸款,貸款會影響到贈與嗎?

3.雖然這房子的現值只有800萬,但周邊同坪數的房子實際成交金額都已經破2千萬,若未
來要售屋,稅金部分應該會被扣(實際成交金額-800)*10% 對嗎?

以上幾點還麻煩版友不吝解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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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e avatarOlive2017-11-22
建議真的支付買賣價金及貸款,以市價向母親購買房屋。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7-11-26
這樣子將來再賣出時房地合一稅的成本才會高,繳的稅才
會少。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7-11-30
最起碼貸款之債務人換買方,以1500萬為買賣金額。
款的能力。
Joe avatarJoe2017-12-05
只是國稅局人員可能會主觀地實質審查買方是否有償還貸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7-12-08
建議找有經驗的地政士辦理。
Yuri avatarYuri2017-12-12
銀行貸款金額部分,建議先詢問銀行。
Olive avatarOlive2017-12-16
贈與也可以和實價一樣啊
Madame avatarMadame2017-12-19
不需要和銀行借
Gary avatarGary2017-12-24
主張附有負擔之贈與有一個問題:
房屋之贈與時價(公告土地現值+房屋評定現值):800萬
負擔為1500萬銀行貸款。
Rae avatarRae2017-12-27
反而房屋之受贈人,會有視同贈與700萬(1500萬-800萬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7-12-28
)的問題。
Dinah avatarDinah2018-01-02
上面這情形,我猜會用市價而非現值,不會以贈與論。
Kama avatarKama2018-01-04
參考台財稅第37864號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8-01-06
1.兩情形贈與稅一樣吧 2.可用附負擔贈與,省了贈與稅
不過要考慮將來出售房地的稅
Linda avatarLinda2018-01-08
台財稅第37864號是買賣。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8-01-12
不全相同,但就 承擔債務是否以贈與論? 這點是一樣的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8-01-14
贈與有土增稅的問題(這房子幾年了)
Andy avatarAndy2018-01-16
贈與人一年 220萬免稅額,要給誰都沒關係
反正給你和先生總合<220 就免稅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8-01-18
立遺囑會有特留分的法律問題,我一直搞不懂你們究竟是
真的要拿錢出來買,還是無償贈與?
Ula avatarUla2018-01-18
如果單純以節稅觀點來看,以遺囑指定應繼分或遺產分割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8-01-23
方式及遺贈通常是較好的方式,但會有法律上特留分之扣
Oliver avatarOliver2018-01-26
減權利人擺平的這個問題。
Madame avatarMadame2018-01-30
請問 如果國稅局以1500萬當市價 減除負擔債務1500萬 贈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8-02-02
與價值不就變0了沒有贈與稅問題?那未來要算房地稅時,
是不是也能用1500當取得成本?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8-02-04
贈與財產價值之計算,以贈與人贈與時之時價為準。
定標準價格為準(《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意旨參
照)。
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為準;房屋以評定標準
價格為準。
Callum avatarCallum2018-02-07
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為準;房屋以評
上述法律明文規定,贈與不動產價值之計算,土地以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8-02-10
Dinah avatarDinah2018-02-14
至於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無法提出已支付價
款之確實證明,或是該已支付之價款係由出賣人貸與或
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以贈與論。
Tracy avatarTracy2018-02-17

依上述《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第6款之意旨,二親等
買賣不動產應提供資金流程證明,且該資金不得由出賣
人提供或由出賣人提供擔保向他人借貸,否則以贈與論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8-02-19
因此本件若以1500萬為買賣金額,應該提供1500萬支付資
Necoo avatarNecoo2018-02-23
金流程證明,若買受人係以不動產貸款取得買賣價金,尚
須有支付貸款之清償能力相關證明,以供國稅局審查之用
Hardy avatarHardy2018-02-23
謝謝Tao大說明 只是好奇原po說他問國稅局回答說會以1500
萬當贈與價值 好像哪裡怪怪的?
Jacob avatarJacob2018-02-26
你問了代書又想自己辦理....蠻討厭的
Andy avatarAndy2018-03-01
一知半解省那些費用,自辦流程出問題的話,是會因小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8-03-03
失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