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樣的所得稅算法對不對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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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七月底研究所畢業
八月中考上教師
聘期從九月一日開始
月薪假設以50000算的話
是不是50000X4-193000=7000
7000X6%=420

是這樣嗎?

那我需要檢附我一到七月份的在學證明嗎?
因為八月尚未領取薪資
這個月應該附上什麼資料呢?
想為明年報稅先做準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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