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名稱合併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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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yflash (很害羞)》之銘言:
: 我想要註冊一個名稱,是把兩個現有品牌合併
: 類似:iAcer、eeeD-Link
: 請問這樣是否違法呢?
: 謝謝!

回文比較清楚.
其實P大在推文就有提到,我是來補充說明跟幫事務所賺曝光的XD

一: 商標申請不違法、商標為申請制

所以就是會准不會准而已,另外商申就算不找事務所
還是要付政府規費(3000NT)的,沒過政府也不會退給你.
如果找事務所的話,就要再加服務費, 一樣不會退給你XD

如果是黑心事務所的話,一樣會鼓勵你申請,說明一些可能會過的理由
(心理偷笑不可能過).

以原PO舉的例子來說是不太可能准的. 如果類別不一樣或許(我只能說或許)有可能准,
但是要先建立在非著名商標. 類別如相同,就只能找原商標人同意.
P大提到唸法是i-sir的話會不會混淆很難說,我是覺得不管讀音,外形就已經是極度近似了
簡單說ACER是不是著名商標會是一個很大的判斷因素.

著名商標的話, 最近有個新聞是智財局已經建了著名商標資料庫,如果是著名商標大概
就會以那個為基準. 不過智財局的那個檔不能連結, 冏...
新聞參考: http://pro.udnjob.com/mag2/hr/printpage.jsp?f_ART_ID=46798



原PO想問的會不會有問題的話, 以iacer為例

一: 商標申請沒過
1.沒過,也放棄使用. 反正都沒過,也沒在用 什麼事都沒有 XD
2.沒過,有繼續在用. 商品又跟acer有關,就會跟這個新聞一樣 http://0rz.tw/V6jSG
3.沒過,想努力爭取 那就答辯走行政桯序吧

二: 商標申請通過
1.什麼事都沒有. 基本上不可能
2.被acer異議掉. 最大可能性
3.acer沒發現(還是不太可能) 產品上市ACER一樣會找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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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有曝光到了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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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e avatarOlive2009-02-11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