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兩個禮拜前我住院開刀,問公司後才知道公司所保的團保有給付(南山)
拿到申請書後,看到第一行就是 " ※敬請於保險事故日起十日內提出申請 "
可是我出院到今天已經14日了...而且預計下一整個禮拜才會回診開診斷證明
這樣還能請理賠嗎?
而且有寫到 "開刀住院:住院前一週,出院後二週內的相關門診有給付"
所以我超過2週之後的回診都不理賠囉?
謝謝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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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禮拜前我住院開刀,問公司後才知道公司所保的團保有給付(南山)
拿到申請書後,看到第一行就是 " ※敬請於保險事故日起十日內提出申請 "
可是我出院到今天已經14日了...而且預計下一整個禮拜才會回診開診斷證明
這樣還能請理賠嗎?
而且有寫到 "開刀住院:住院前一週,出院後二週內的相關門診有給付"
所以我超過2週之後的回診都不理賠囉?
謝謝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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