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惠期 新法 VS 舊法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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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glauhk (我要當陽光型男!!)》之銘言:
: 請問:
: 在專法修正總說明中
: 其有提及舊法(92)中的第22條第2項(新穎性優惠期)之相關規定
: 係僅旨在使申請案不因 早前公開內容 的影響而喪失新穎性
: 其效力不及進步性
: 若有一甲碩士生
: 公開 一金屬板(未舉例) 在先
: 申請 一 鉛 板 在後
: 若該鉛板並無不可預料的功效
: 而審查委員引金屬板案以進步性為理核駁該鉛板之申請
: 是否合法?
這個例子在新舊法底下,處理方式都一樣。

請求項所記載之發明沒有被公開過,所以無從主張優惠期。
(這個據說有的補習班會教,有去TIPO的說明會的話,應該也會聽過才對)

公開之事實可以拿來作為指出請求項不具進步性的引證案。


新法要解決的是像以下的問題。

申請前公開之技術內容:一種特定構造之金屬板,其金屬材質為鉛。(舉例,舉例啦)
請求項:一種特定構造之鉛質金屬板。

審查意見或舉發理由中指出公開之技術內容為一種特定構造之金屬板,
再以論理說明,或結合其他引證指出材質可為鉛。
故以公開之事實為引證可認定請求項不具進步性。
(據聞真的有這種案例@horrible history)

申請人/專利權人:WTF!!!!

在新法底下,就可以說請求項所記載發明在先前公開事實中已被公開過了,
故該公開事實得主張優惠期而為不適格之引證案。


: 意見:
: 就其法規文義觀之 新穎性優惠期確未排除其利用進步性核駁之可能
: 故該審查委員之核駁合理
: 是這樣嗎 總覺得有哪怪怪的... ????????
: 請先進們不吝指教 (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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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Poppy avatarPoppy2013-07-14
小的題目沒寫清楚 小的意思是在申請時有主張優惠期(遠目)
Donna avatarDonna2013-07-14
說明書寫金屬板,於某些實施例,前述金屬板係鉛板
在這種狀況下我不認為金屬板該被當引證案
Gary avatarGary2013-07-17
很有趣的是 若把claim.1 擴大成金屬板 而claim.2依附1 為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3-07-21
鉛 就沒有問題??? 喵的 專利法真有趣 (  ̄ c ̄)y▂ξ
Edith avatarEdith2013-07-23
我的理解是 c2依附於c1,c1已經排除的引證不會打c2
Kama avatarKama2013-07-27
反推回去,直接請鉛板也不會被駁(除非有個乙請了鋅板)
Hardy avatarHardy2013-07-29
nonono, 剛剛問過專利師,應該那篇公開直接排除啊~"~
你講的那個段落是「優先權」會有日期不同,但是優惠期
可沒有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