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等親房屋過戶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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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名下有一棟房屋要過戶給姐姐
(因為想跟家人換一些現金 房屋市價1000 算是半買半送給姊姊)
房屋價值加土地公告價值差不多300萬
姊姊已經匯了150萬 父親也匯了200萬給我

代書說 在這種情況下 我可以跟姐姐訂一個買賣契約
然後父親的200萬算成是父親贈與姊姊的部分
這樣可以省掉(300-220)*0.1=8萬的贈與稅

請問一下 這樣的作法合法且正確的嗎?
(資金是絕對不會回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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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2-04-06
因為代書比較資深 問他他都還要再去問人
所以想跟知道的人再確認一下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2-04-08
OK啊 沒什麼問題 只要真的有資金移轉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2-04-10
多謝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2-04-11
應該是你爸爸要贈與給你姊姊200萬吧?你姊姊再當買賣價金
支付給你比較合理。
Donna avatarDonna2012-04-12
建議在還沒開始動作前,先詢問國稅局承辦人員的看法。
Thomas avatarThomas2012-04-17
聽說好像你房屋貸款300萬~然後再贈與~等於贈與稅0喔!!
Olive avatarOlive2012-04-20
@ilanese 不過我爸就直接匯給我了 當作幫姐姐付
Elma avatarElma2012-04-24
你贈姊300-150=150 父贈你200,最嚴格認定也就降子,都在220
Kelly avatarKelly2012-04-25
以內,如果今年內沒其他移轉,就省事不必訂啥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