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問題(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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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A、B為夫妻
有四個小孩皆成年甲、乙、丙、丁

A現金存款200萬(婚後賺的)
B兩筆不動產公告市值共1600萬,另現金存款400萬(婚後賺的)

假設B歿(B之父母已歿)

甲、乙簽拋棄繼承

若A申請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跟不申請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的兩種狀況下,請問


1.需要繳多少稅金,由誰繳納
2.A領到多少遺產
3.丙、丁領到多少遺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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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lis avatarWallis2012-04-06
必須知道不動產是何時,如何取得的,才能夠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