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雇主本人健保費與雇主負擔及幫員工負擔的健保費可否列舉扣 - 稅務Freda · 2011-05-3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我先生本身是雇主 去年每月繳納的自負額健保費2160 雇主負擔的部分2160 是否健保費列舉扣除額 即為 (2160+2160)*12=51840 另外幫所有員工支付的 投保單位負擔金額 的健保費 是否也可以列舉扣除? -- 稅務All CommentsXanthe2011-06-05不行吧 = =Ivy2011-06-07雇主負擔的是用來算營所稅的,自付額才是用來算綜所稅的Related Posts醫藥費用的扣除額短漏報罰款的問題請問扶養爸媽及妹妹問題網路申報二次附件短漏報罰款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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