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長文條款限縮?立院法制局:不妥 - 稅務
By Regina
at 2022-02-27T10:54
at 2022-02-27T10:54
Table of Contents
陳長文條款限縮?立院法制局:不妥
2022-02-27 06:27 聯合報 /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稅捐稽徵法去年底在立法院三讀修正後,雖將民眾溢繳稅款退稅請求權期限由五年延長為
十年,但也調整「陳長文條款」,將政府錯徵稅款退稅請求權期限由無期限縮為十五年,
引發政府卸責爭議。立法院法制局也認為不妥。
法制局表示,過去民法金錢請求權最長時效十五年,其中一項因素是因資料保存不易,但
這是「上個世紀的法律設定條件」,現在已是數位化時代,相應的,所謂的退稅請求權時
效,本身就有檢討空間。
法制局指出,律師陳長文過去曾因政府機關錯誤,溢繳房屋稅款長達十五年,但當時稅捐
稽徵法規定只能退稅五年,才引發輿論嘩然,也才促使修法納入「陳長文條款」,明訂溢
繳稅款如是因政府錯誤所致,退還稅款期間沒有限制。
但去年十二月三讀修正後的稅捐稽徵法,卻將政府機關錯誤致溢繳稅款得申請退稅期間,
由「無期限」縮為十五年,限縮人民權利。法制局認為,這無疑是倒退之舉,這類溢繳稅
款屬於政府不當得利,理當溢繳多久就退多久。
法制局表示,政府機關錯誤造成的溢繳稅款不應有消滅時效適用,方可落實對人民權利的
保障;針對可歸責於政府機關的錯誤導致誤繳或溢繳稅款者,不應由人民承擔期限的不利
益,以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
法制局指出,「陳長文條款」修改前後,朝野立委都曾有人表達反對意見,民進黨立委蔡
易餘就曾表示,政府機關若課錯稅,返還本來就天公地道。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與李貴敏也
表態,不排除再推動修法還原或透過明訂起算日保障民眾。
https://bit.ly/3K3F45N
--
2022-02-27 06:27 聯合報 /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稅捐稽徵法去年底在立法院三讀修正後,雖將民眾溢繳稅款退稅請求權期限由五年延長為
十年,但也調整「陳長文條款」,將政府錯徵稅款退稅請求權期限由無期限縮為十五年,
引發政府卸責爭議。立法院法制局也認為不妥。
法制局表示,過去民法金錢請求權最長時效十五年,其中一項因素是因資料保存不易,但
這是「上個世紀的法律設定條件」,現在已是數位化時代,相應的,所謂的退稅請求權時
效,本身就有檢討空間。
法制局指出,律師陳長文過去曾因政府機關錯誤,溢繳房屋稅款長達十五年,但當時稅捐
稽徵法規定只能退稅五年,才引發輿論嘩然,也才促使修法納入「陳長文條款」,明訂溢
繳稅款如是因政府錯誤所致,退還稅款期間沒有限制。
但去年十二月三讀修正後的稅捐稽徵法,卻將政府機關錯誤致溢繳稅款得申請退稅期間,
由「無期限」縮為十五年,限縮人民權利。法制局認為,這無疑是倒退之舉,這類溢繳稅
款屬於政府不當得利,理當溢繳多久就退多久。
法制局表示,政府機關錯誤造成的溢繳稅款不應有消滅時效適用,方可落實對人民權利的
保障;針對可歸責於政府機關的錯誤導致誤繳或溢繳稅款者,不應由人民承擔期限的不利
益,以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
法制局指出,「陳長文條款」修改前後,朝野立委都曾有人表達反對意見,民進黨立委蔡
易餘就曾表示,政府機關若課錯稅,返還本來就天公地道。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與李貴敏也
表態,不排除再推動修法還原或透過明訂起算日保障民眾。
https://bit.ly/3K3F45N
--
Tags:
稅務
All Comments
Related Posts
欠稅人處分送達前死亡 免繳
By Kama
at 2022-02-25T11:14
at 2022-02-25T11:14
小商戶營業稅 可採約定轉帳
By Robert
at 2022-02-25T11:04
at 2022-02-25T11:04
囤房稅不該錯殺無辜! 建築業盼囤房稅寬
By Freda
at 2022-02-24T19:30
at 2022-02-24T19:30
請問一下,公司行號是否有合法抵稅方法?
By George
at 2022-02-24T11:51
at 2022-02-24T11:51
研發投資抵減 須事前申請
By Megan
at 2022-02-24T09:28
at 2022-02-24T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