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國稅局的所得稅單寄來之前,因為去年收入較高一些,利用國稅局網路試算後,
預計要繳納約七萬多的稅金。
本來我有房貸利息11.8萬多想拿來申報扣除額,但問過國稅局,因為我沒辦理自用住宅
所以不能拿來扣抵((囧"))。(今年會辦理好讓明年可申報用)
為此,我就有先和前夫講好,因為小孩子我們都有共同扶養,但孩子的保險等費用都是
由我在支付,再加上我的稅額較高,所以孩子就由我這邊申報扣除扶養的免稅額,希望
可以藉此將今年度稅金減低。(我看不出國稅局線上試算幫我算出來的稅率是幾%的稅率)
當初討論的時候:
前夫的所得稅試算出來要1.2萬左右(沒申報孩子扶養的話),有申報扶養只要繳八千多。
我的試算出來原先要繳七萬多,有申報扶養只要繳六萬多,所以決定省下來的稅金剛好
可以拿來繳他要繳的稅金。
後來國稅局寄單子給我,收到後我才知道自己不但不用繳稅,還可以在7/29退一萬多的
稅。(有點傻眼)
因為單子裡多了一項我不懂的明細:"扣繳稅額及可扣抵稅額",
就是這個明細和應繳稅額相扣,變成國稅局要退稅給我。
想請問:
1.不知道這會不會變成先退稅給我,後面又要我補稅?!
2.既然可以退稅一萬多,那我還要申報孩子扶養的扣除額嗎?!
(國稅局稅單裡面沒有列到扶養的扣除額)
3.這樣算起來,到底孩子扶養給前夫申報就好(給他申報,稅金他就自己繳),
還是仍由我申報比較划算?!(可以退更多稅金?!)
4.國稅局寄來的單子會不會算錯啊?!
以上。
先謝謝各位熱心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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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要繳納約七萬多的稅金。
本來我有房貸利息11.8萬多想拿來申報扣除額,但問過國稅局,因為我沒辦理自用住宅
所以不能拿來扣抵((囧"))。(今年會辦理好讓明年可申報用)
為此,我就有先和前夫講好,因為小孩子我們都有共同扶養,但孩子的保險等費用都是
由我在支付,再加上我的稅額較高,所以孩子就由我這邊申報扣除扶養的免稅額,希望
可以藉此將今年度稅金減低。(我看不出國稅局線上試算幫我算出來的稅率是幾%的稅率)
當初討論的時候:
前夫的所得稅試算出來要1.2萬左右(沒申報孩子扶養的話),有申報扶養只要繳八千多。
我的試算出來原先要繳七萬多,有申報扶養只要繳六萬多,所以決定省下來的稅金剛好
可以拿來繳他要繳的稅金。
後來國稅局寄單子給我,收到後我才知道自己不但不用繳稅,還可以在7/29退一萬多的
稅。(有點傻眼)
因為單子裡多了一項我不懂的明細:"扣繳稅額及可扣抵稅額",
就是這個明細和應繳稅額相扣,變成國稅局要退稅給我。
想請問:
1.不知道這會不會變成先退稅給我,後面又要我補稅?!
2.既然可以退稅一萬多,那我還要申報孩子扶養的扣除額嗎?!
(國稅局稅單裡面沒有列到扶養的扣除額)
3.這樣算起來,到底孩子扶養給前夫申報就好(給他申報,稅金他就自己繳),
還是仍由我申報比較划算?!(可以退更多稅金?!)
4.國稅局寄來的單子會不會算錯啊?!
以上。
先謝謝各位熱心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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