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關於補稅處份─復查 - 稅務Kumar · 2009-02-0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想跟各位版大確認一下,如果我決定復查, 只要在繳納期限屆滿翌日起30日內申請復查, 附上"原繳款書"或繳納證明,及復查申請書即可. ^^^^^^^^^^^^^^^ 是指我可以不先補稅是嗎? 若復查失敗,再由原繳納期限屆滿日起算滯納金是嗎? -- -- 稅務All CommentsDaniel2009-02-10是有不可"更正"的原因存在嗎? 一定要走"復查" ?Related PostsRe: 請問板上老闆們(小型公司行號)都是找計帳士報넠…也收到補稅單了~有點急收到補稅單,請問可以更改撫養父母嗎?去年度的扣繳憑單已可以索取了嗎?今天收到補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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