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股票贈與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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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220萬的贈與額度已經用完了。
但是我的配偶尚未有任何贈與
如果我將我名下的股票約200萬
先贈與給我太太。
然後我太太再贈與給子女
這樣會不會違反贈與稅的相關規定(例如:被視為規避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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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7-06-30
夫妻贈與免稅 不過還是要申報贈與稅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7-07-04
「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遺產及
Faithe avatarFaithe2017-07-07
贈與稅法》第20條第6款。)
利用上述法律條文之規定,本人贈與給配偶220萬,配偶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7-07-11
再贈與給他人(利用配偶該年度之贈與稅免稅額220萬)
,並不需要繳納贈與稅。
Jake avatarJake2017-07-13
又這類案件之行政先例,並不會認為是本人規避贈與稅,
Kumar avatarKumar2017-07-16
國稅局並不會追徵本人對子女之贈與稅。
Linda avatarLinda2017-07-20
這個贈與總額計算是股票面值還是股票市值?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7-07-21
市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