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板的先進,您好:
個人在研讀專利相關書籍時,有一段話的內容不甚清楚,
『發明名稱中記載特定用途或應用領域,有可能會限制申請專利範圍,
為避免限縮申請專利範圍,至少應避免記載申請專利之發明有別於先前技術之新穎特徵,
例如「具吸墨水腔室之墨水瓶」中之吸墨水腔室,
否則獨立項前言部分中申請專利之標的名稱會限制申請專利範圍。』
本人比較有疑問之處是在於:
專利保護的範圍大小主要不是取決於申請專利範圍嗎?
怎和發明名稱有相關呢?
謝謝。
P.S. 段落出處《專利說明書撰寫實務-顏吉承》第7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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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在研讀專利相關書籍時,有一段話的內容不甚清楚,
『發明名稱中記載特定用途或應用領域,有可能會限制申請專利範圍,
為避免限縮申請專利範圍,至少應避免記載申請專利之發明有別於先前技術之新穎特徵,
例如「具吸墨水腔室之墨水瓶」中之吸墨水腔室,
否則獨立項前言部分中申請專利之標的名稱會限制申請專利範圍。』
本人比較有疑問之處是在於:
專利保護的範圍大小主要不是取決於申請專利範圍嗎?
怎和發明名稱有相關呢?
謝謝。
P.S. 段落出處《專利說明書撰寫實務-顏吉承》第7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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