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文具店房租契約書上的一點...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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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這應該算月經文了...囧

但小弟有經過爬文了...但是還是有點不懂~
小弟想問一下,關於文具店賣的房租合約書中的那一段話

「本件租屋之綜合所得稅,若較出租前之稅額增加時,其增加部分,
應由乙方(即承租人)負責補貼。」

這句話到底有沒有效力啊??
爬版有很多大大都說這是有效的,可是也有鄉民說這是違法....
也有很多鄉民說,如果要搬走的話就報...因為這種定型化契約
沒什效力??
這話好像不是這樣說的吧??真的沒效力嗎???

有沒有專家可以有實際案例啊??或是有人有親身體驗過的???

小弟真的很好奇這條到底是房東用來虎人的還是真的有用~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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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ther avatarHeather2009-02-01
有效, 他找的到你就可以跟你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