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排除前案的新穎性問題。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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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先前:

多年在在交大上,專利初級班時,曾聽上課老師說過,
先前技術記載有 D元件,即使本案說明書沒有記載應「排除D元件」的說明,
但是為了克服新穎性的問題,可以使用「排除D元件」的用語,
如此的「排除」的記載方式,不會有導入新事項的問題。

不曉得,在臺灣或美國,是否可以找到相關的判例,或審查基準中有記載。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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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seph avatarJoseph2012-08-24
若您提到的導入新事項 是指FINAL OA的NEW MATTER
那不管說明書有沒有寫 只要有加到CLAIM都算有NEW MATTER
Isla avatarIsla2012-08-26
若您指的是超出說明書支持 那只要圖有畫即得為負面表列
Delia avatarDelia2012-08-28
之根據 (若有誤則請版友不吝指正)
Leila avatarLeila2012-08-30
好像沒幫到忙 XDDD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2-08-31
新穎性好像不是這樣比的...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2-09-02
台灣審查基準第二篇3.4.1.5
Agnes avatarAgnes2012-09-05
第二篇第一章3.4.1.5
Poppy avatarPoppy2012-09-07
這種寫法很容易就有明確性問題的產生
Carol avatarCarol2012-09-08
那個叫 disclaimer,具體怎麼使用我不清楚。
Ethan avatarEthan2012-09-10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2-09-14
http://ppt.cc/uhko 請參考。不過問題的例子應該不適用
Madame avatarMadame2012-09-18
推 tipo5566
Ethan avatarEthan2012-09-19
所以這裡的new matter 是跟原申請案的說明書比嗎?
Cara avatarCara2012-09-22
感謝各位先進提供的資料,謝謝。
Poppy avatarPoppy2012-09-23
感謝t大提供的資訊。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2-09-25
Markush type cla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