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夫妻合併改分開申報補繳問題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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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益大家關於所得稅申報的問題,針對104年的所得稅(結婚首年)今年度採網路合併
申報辦理,然後由我太太繳費,但因對系統不熟悉,近期收到有漏報的情況,因沒把我的
所得列入的緣故,因此發函通知會有罰款

後續有詢問我太太那邊的戶籍地國稅局稽徵所,因首年建議可以把合併改為分開,後續會
收到補繳書,但先生的部分要再至國稅局辦理補繳但會有利息。我太太也於近日收到補繳
通知書,僅為她的部分並沒有我的

因此我打電話向我的戶籍地國稅局告知我要補繳,但卻發現電腦並未有我的資料,因此無
法辦理補繳

不知道這樣的情況我應該如何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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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elly avatarBelly2017-01-16
如果手邊有你的所得資料的話 直接寫人工申報書補報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7-01-19
補繳稅款請用"15H繳款書"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7-01-20
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44W13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7-01-23
人工申報書下載: https://goo.gl/tvgvtZ (列印大小為A3)
Delia avatarDelia2017-01-24
如果不知道所得的話 帶身分證、印章到國稅局調資料
Cara avatarCara2017-01-25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