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利息抵稅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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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發文還請各位多多指教,

最近收到國稅局的補稅單,
房子的所有人是我跟我弟共有,
房貸借款人是我的名字,
承辦人員說雖然借款人是我的名字,
但因為房屋所有權我只有一半,
所以房貸利息只能一半讓我抵稅。
而另一半的房貸利息我弟也不能報,
因為他不是借款人。

我有向承辦詢問這部分的依據為何,
但他也只印給我所得稅施行細則
第24條之3,條文也未提及此部分。


想請問有人有碰到類似情況嗎?
還是這是現在國稅局的內規?
確實有繳的房貸利息被扣一半,
覺得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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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artha avatarEartha2017-01-16
你弟弟有跟你同一個申報戶嗎?
Faithe avatarFaithe2017-01-21
申報戶是指戶籍嗎?還是一起申報所得稅?
Ina avatarIna2017-01-25
申報戶意思是你有列報他當扶養親屬嗎??
Eartha avatarEartha2017-01-27
沒有,我們是分開申報所得稅
Annie avatarAnnie2017-01-30
我覺得... 我覺得啦 如果今天買房子共1000萬 你貸500萬
你弟貸500萬 那利息支出應該全額扣除沒錯
Linda avatarLinda2017-02-04
但是如果是1000萬都你貸 多貸的那500萬是你弟弟應該負責
Hedda avatarHedda2017-02-08
的部分 以所有權看你的房屋就是價值500萬 "多貸"的部分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7-02-12
當然不能扣
Mia avatarMia2017-02-17
如果你的情況是你跟弟弟其實有分別出錢/貸款 我覺得可以
在跟國稅局問問看
James avatarJames2017-02-19
同意樓上看法 如果你是用你的1/2持分,去貸款所生的利
Regina avatarRegina2017-02-24
息,才可以列
Hardy avatarHardy2017-03-01
我弟是連帶保證人,每月貸款我們一起分擔,但因為我弟薪
水不夠,銀行無法把我弟列為借款人。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7-03-01
兩人各貸500萬 會不會國稅局又只讓兩人各抵其中250萬的利息
Kyle avatarKyle2017-03-02
又或者國稅局只認定其中一筆是可抵稅的房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