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前輩,在寫專利時如果遇到下面的情況該怎麼選擇處理? ^^"
http://ppt.cc/QIcg
如連結中的圖1跟圖2~
(sorry裡面的元件名稱隨便取了一下@@)
圖1所示的狀況可能會寫成
"...該連接件B與該連接件A之該後端12樞接..."
可是如果變成圖2的狀況,是不是就躲掉了上面的專利範圍呢?
因為連接件B變成不是跟連接件A的"後端"樞接了...
想請問各位,如果一定要指示元件相對位置的話
(例如可能還有一個連接件C跟A的前端樞接)
在這種情況是不是要避用後"端"呢?
如果是的話該怎麼寫比較好呢?
希望有經驗的前輩能不吝指教!
非常謝謝!! :)
--
http://ppt.cc/QIcg
如連結中的圖1跟圖2~
(sorry裡面的元件名稱隨便取了一下@@)
圖1所示的狀況可能會寫成
"...該連接件B與該連接件A之該後端12樞接..."
可是如果變成圖2的狀況,是不是就躲掉了上面的專利範圍呢?
因為連接件B變成不是跟連接件A的"後端"樞接了...
想請問各位,如果一定要指示元件相對位置的話
(例如可能還有一個連接件C跟A的前端樞接)
在這種情況是不是要避用後"端"呢?
如果是的話該怎麼寫比較好呢?
希望有經驗的前輩能不吝指教!
非常謝謝!! :)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