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說法:沒這筆所得 民眾如何憑空繳?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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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菁菁

同樣貸款本金900萬元,存入500萬元,貸款利率年息4%,約定存款利率為零,銀行的計算

和列帳方式是,某甲負擔貸款利息為900萬元減去500萬元,以餘額400萬元乘上4%,算出

某甲負擔16萬元貸款利息支出,沒有存款利息。

銀行表示,明明沒有給抵利型房貸存款利息,現在國稅局要銀行開立存款利息扣繳憑單,

是不是要銀行造假呢?

銀行表示,照國稅局的算法,將對民眾和銀行都形成虛增存款,此外,銀行還會發生虛增

放款、虛增營業額、額外負擔營業稅的衍生問題。對銀行而言,這項新解釋令意味:放棄

抵利型房貸這個新業務。

當初銀行開辦抵利型房貸時,都請示過金融局和中央銀行,也多請銀行會計部門研究此事

,多認為不涉及利息收入課稅問題,才開辦此一業務,而賦稅署對此一創新的金融商品,

未充分了解各銀行辦理實務及國際慣例,將嚴重打擊銀行繼續推展新業務的意願。

【2004/03/09 民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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