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經濟犯的法律追溯期限?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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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全國個人欠稅第一的黃任中欠稅達18.25億元,不過卻已經快到了追繳的15年期限,一旦
過了2017年3月4日,欠稅就會一筆勾銷。




法律追溯期的安排,好像是因為

1.犯人要躲那麼久,也算是被折磨懲罰夠了

2.降低社會成本


可是重大經濟犯,例如鉅額逃稅

為什麼也有類似法律追溯期的限制?


對照上面兩點

1.大部分的經濟犯過很爽,根本沒因為被通緝而受苦

2.國家如果能追回鉅額債務和稅款

利益應該遠大於追討的成本


重大經濟犯的法律追溯期限有其他的原因嗎

th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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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arah avatarSarah2016-07-15
這應該是法律相關板面的問題吧?
Wallis avatarWallis2016-07-16
稅法定的開徵期其實沒15年那麼長耶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6-07-16
依《稅捐稽徵法》第21條第1項第1款及第3款規定,稅捐
之核課期間如下:
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
申報,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
其核課期間為五年。
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或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
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七年。
George avatarGeorge2016-07-20
但還要考慮《行政執行法》的相關規定,另外以前好像根
本就沒有規定。
Hazel avatarHazel2016-07-24
另外,刑事案件的追訴權是另一回事。
兩者不要搞混了。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6-07-27
不管刑法或是稅法,基層執行人員通常談的是適用,要談立法原因
Edith avatarEdith2016-07-29
去查立法院當初立法時的議事錄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