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701號 - 所得稅

Hedwig avatar
By Hedwig
at 2012-07-07T09:37

Table of Contents

公佈日期:民國101年7月6日

解釋爭點:

身心失能無力自理生活須長期照護之醫藥費,限以付與所得稅法所定醫療院所始得列舉扣

除,違憲?


解釋文: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修正公佈之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之3

前段規定:「……(二)列舉扣除額:……3.醫藥……費: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或受扶養親

屬之醫藥費……,以付與公立醫院、公務人員保險特約醫院、勞工保險特約醫療院、所,

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者為限」(上開規定之「公務人員保險特約醫院

、勞工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於九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經修正公佈為「全民健康保險

特約醫療院、所,規定意旨相同),就身心失能無力自理生活而須長期照護者(如失智症、

植物人、極重度慢性精神病、因中風或其他重症長期臥病在床等)之醫藥費,亦以付與上

開規定之醫療院所為限始得列舉扣除,而對於付與其他合法醫療院所之醫藥費不得列舉扣

除,與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之意旨不符,在此範圍內,係爭規定應不予適用。


理由書:

憲法第七條規定人民之平等權應予保障。法規範是否符合平等權之要求,其判斷應取

決於該法規範所以為差別待遇之目的是否合憲,其所採取之分類與規範目的之達成之間,

是否存有一定程度之關聯性而定(本院釋字第六八二號、第六九四號解釋參照)。

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修正公佈之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之3前段

規定:「按前三條規定計得之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減除下列免稅額及扣除額後之餘額,為

個人之綜合所得淨額:……二、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就下列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擇一

減除外,並減除特別扣除額:……(二)列舉扣除額:……3.醫藥……費:納稅義務人及其

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醫藥費……,以付與公立醫院、公務人員保險特約醫院、勞工保險特

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者為限」(上開規定之「公務人

員保險特約醫院、勞工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於九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經修正公佈為

「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規定意旨相同,下稱係爭規定),明定納稅義務人及其配

偶或受扶養親屬之醫藥費須以付與上開醫療院所者,始得列舉扣除。係爭規定關於身心失

能無力自理生活而須長期照護者(如失智症、植物人、極重度慢性精神病、因中風或其他重

症長期臥病在床等;以下簡稱受長期照護者)所須支付之醫藥費部分,仍以付與上開醫療院

所為限,始得列舉扣除,而對於付與其他合法醫療院所之醫藥費,卻不得申報列舉扣除,

形成因就診醫療院所不同所為之差別待遇,爰以此部分有無違反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為

本件解釋範圍。

憲法第十五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應予保障。又憲法第一百五十五條規定,人民之老

弱殘廢,無力生活,及受非常災害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扶助與救濟。國家所採取保障人

民生存與生活之扶助措施原有多端,租稅優惠亦屬其中之一環。依係爭規定,納稅義務人

就受長期照護者所支付之醫藥費,一律以付與上開醫療院所為限,始得列舉扣除,而對因

受國家醫療資源分配使用及上開醫療院所分佈情形之侷限,而至上開醫療院所以外之其他

合法醫療院所就醫所支付之醫藥費,卻無法列舉扣除,將影響受長期照護者生存權受憲法

平等保障之意旨。故係爭規定所形成之差別待遇是否違反平等原則,應受較為嚴格之審查

,除其目的須係合憲外,所採差別待遇與目的之達成間亦須有實質關聯,始與憲法平等原

則之意旨相符(本院釋字第六九四號解釋參照)。

係爭規定以上開醫療院所作為得否申報醫藥費列舉扣除額之分類標準,旨在避免浮濫

或淪為規避稅負之工具;抑且,因全體納稅義務人之醫藥費支出,數量眾多龐雜,而稅捐

稽徵機關人力有限,逐一查證不易,為使稅捐稽徵機關正確掌握醫藥費用支出,考量上開

醫療院所健全會計制度具有公信力,有利稅捐稽徵機關之查核,而就醫藥費申報列舉扣除

須以付與上開醫療院所者為限始准予減除(財政部九十九年七月八日台財稅字第0九九00一

八一二三0號函參照)。惟受長期照護者因醫療所生之費用,其性質屬維持生存所必需之支

出,於計算應稅所得淨額時應予以扣除,不應因其醫療費用付與上開醫療院所以外之其他

合法醫療院所而有所差異。況是否屬醫藥費支出,稅捐稽徵機關仍可基於職權予以審核,

以免規避稅負,不致增加過多行政稽徵成本。故係爭規定所為之差別待遇對避免浮濫或淪

為規避稅負達成之效果尚非顯著,卻對受長期照護者之生存權形成重大不利之影響,難謂

合於憲法保障受長期照護者生存權之意旨。是係爭規定就受長期照護者之醫藥費,以付與

上開醫療院所為限始得列舉扣除,而對於付與其他合法醫療院所之醫藥費不得列舉扣除,

其差別待遇之手段與目的之達成間欠缺實質關聯,與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之意旨不符,在

此範圍內,係爭規定應不予適用。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701

--

All Comments

Olivia avatar
By Olivia
at 2012-07-12T02:53
這號解釋的方法很有趣.

請問我對股息收入的其它應付部份認知有

Jacky avatar
By Jacky
at 2012-07-04T10:59
假設我某支股票的股息收入是一百萬 我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在21% 然後這支股票的可扣抵稅額是20% 那麼 1. 收入的股息一百萬需要另付2.1萬的所得稅 2. 可扣抵稅額差1% 所以還要多扣1%的稅 也就是1萬? 3. 股息還要另扣2%的補充健保稅2萬 所以當我有股息一百萬 全部還要扣掉以上 5.1萬 ...

繳稅種類?

Doris avatar
By Doris
at 2012-06-29T09:42
請問一下大家, 一對夫妻共同撫養一個孩子,成家立業後, 每年的繳費給政府的費用種類/ 時間大約會有那幾種? 例如: 4月份的汽車牌照稅 5月份的房屋稅、綜合所得稅 7月份的燃料稅 11月份地價稅 水費/電費/瓦斯費 除此之外還有嗎?(希望不要有了XD) - ...

有關核實認定

Lydia avatar
By Lydia
at 2012-06-25T22:48
實價登錄七月一號可能就要上路了 想請問板友和板上的房仲前輩 你們有成交案子的財產交易所得稅是用公告現值去報 然後被打回來要改用核實認定嗎? 最近跟代書有因為這件事有點不同意見 想了解一下大家的經驗 感謝:) -- http://www.wretch.cc/album/mariondean - ...

房租稅問題

Edith avatar
By Edith
at 2012-06-25T20:05
房租 拿來報稅 可以省下不少錢 可是房東 不願意 如果要報稅 就要加附 房東因稅金所產生的租金問題 上網找了一下 如果房客 將房租所得稅扣繳 房東會額外多出 多少稅金!? http://www.masterhsiao.com.tw/CatRealEstate/IncomeTax/IncomeTax ...

吸引外籍CEO 擬降所得稅率

Liam avatar
By Liam
at 2012-06-25T10:49
吸引外籍CEO 擬降所得稅率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2/7181337.shtml 【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2012.06.25 04:11 am 行政院長陳?。 圖/經濟日報提供台灣經濟脫胎換骨,如何攬才成為當務之急。吸引人才策略引起總統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