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損報稅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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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家的房子被隔壁的工地鄰損弄歪變危樓,歷經波折終於談好和解金的價錢,

有些稅務上的疑問弄不清楚,還請幫忙解惑。



財政部說:

三、有關建設公司興建大樓施工不慎損害鄰人住處,經協商後所為之賠償

金或補償費,為受償人之其他所得,應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其成本

及必要費用之證明文件,依下列原則處理:

(一)納稅義務人得檢附建築師或土木技師公會之損害鑑定書所載之修復

費或依實際損失檢具相關之修繕費用支出憑證等證明文件,於綜合

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為費用減除。

(二)納稅義務人因故未能提出損害鑑定書或房屋修繕費用等憑證供核時

,如能檢具建商或其他相關單位或人員出具之房屋損害事實報告或

和解書(須註明受損害情形、工地位置及受損房屋座落)等佐證證

明文件,並經查證受損房屋確實座落工地鄰近,且建商掣發之扣免

繳憑單亦已註明為損害賠償者,亦可據以核認該筆賠償金或補償費

為經建商合理估算之房屋損害修繕費用。



目前的狀況條件如下:

1.建商跟我說:會開扣繳憑單,上面會註記損害賠償。(扣免繳跟扣繳的差異?)

2.認列為今年度的扣繳,但是修繕應該最快也要明年底才會做好 = 支出憑證趕不上報稅。


我的問題是:

這樣我該怎麼報才能免稅?



(我的鄰居是跟我說用和解書+建商的扣繳憑單報就可以免稅,我不是很確定

因為他的說法跟建商的說法又不一樣了。)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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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le avatarKyle2015-11-23
他弄壞你的東西又不是你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