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總額不逾3,000萬 可檢齊證明跨局申報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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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總額不逾3,000萬 可檢齊證明跨局申報

2022-08-12 01:27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南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遺產總額在3,000萬元以下,扣除額項目單純且檢齊證明文件

者,可以跨局申報遺產稅。

財政部為了便利繼承人就近至任一稅局申報遺產稅,不受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限制,修正

《遺產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提供遺產稅跨局申辦服務。國稅局官員說明,遺產總金

額3,000萬元以內,且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出售的不動產現值合計不超過500萬元,就可

以跨區申報。

另外,南區國稅局指出,可以跨區申報的遺產種類不限不動產,今年7月起還新增投資理

財帳戶、電子支付帳戶、記名式儲值卡、基金、信用合作社的社員股金、短期票券及保險

;並提高金融機構未償債務扣除額上限金額至700萬元。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53103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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