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況:
某公司員工春嬌(假名)參加公司員工意外團險一百萬
兩個月後,春嬌的屍體在淡水河被撈起來
檢察官的驗屍報告寫明死因為 "生前落水窒息而死"
承保保險公司以此案非意外 也無證據顯示死者之死因為外力所致而拒絕理賠
經查春嬌生前並無投保任何其它保險
也無留有遺書可證其為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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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想請教各保險公司的同仁
這樣的case如果發生在貴公司的保戶身上 貴公司賠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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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要有規則 規則不可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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