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是新手 對這方面懵懂無知
請板上大大指教一番
事情是這樣的
我n年前於某高中社團任教至今
並自行設計了社徽
該社徽也用於此社團之旗幟及臂章
因為是大學生
沒有去申請專利或是任何東西...
一直到前一陣子因為角力鬥爭而我選擇離職
我不希望自己所設計的東西仍留在那裏供他人使用
於是日前提出了我要拿回臂章的要求
一開始校方答應
直到昨天22號我收到的消息卻是不願意給我臂章 <隊旗我日前已自行拿回>
該社團最近要成果發表了
表演所穿的衣服上面有臂章~
如果以原作者不同意該社團使用這個角度來談的話
想請問校方有違反著作權上的問題嗎??
印象中之前某設計公司也有被學生控告涉及抄襲
我遇到的事情跟這是一樣的嗎??
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我會再作補充說明
請各位先進指教
或有相關文章可供小弟我參考的也煩請大大告知我是哪一篇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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