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前死亡 遺屬可請領退休金 - 稅務

By Agatha
at 2004-09-21T09:26
at 2004-09-21T09:26
Table of Contents
■ 記者 林燕翎
案例
量販店擔任財務主管的小劉,進入公司服務邁入第23個年頭,小劉在專科就讀夜間部時,
就進入量販店工作,其中,在舊制時期工作了13年,94年7月1日新制啟動後,小劉選擇新
制,在同一公司又工作了十年,一路做到現在已經成家立業了,擁有兩個正就讀小學的孩
子。
豈料,天有不測風雲,小劉日前出國旅遊時,發生翻車意外,小劉身受重傷不治死亡。小
劉的妻子阿麗痛苦萬分,怎麼會發生這麼悲慘的事情,家中頓失經濟支柱,以後日子如何
過的下去?
小劉的同事小葉安慰阿麗說,新制退休金實施後,小劉在新制時期年資長達十年,小劉的
退休金帳戶裡還有60萬元,加上公司支付的撫卹金,應該可以減輕一些經濟壓力。
阿麗心想,今年才40歲的小劉都沒到退休年紀,已在退休前死亡,怎麼還有退休金可領?
解析
勞基法規定的舊制退休金請領條件,必須當勞工在同一企業工作15年且55歲或是在同一企
業服務25年,才能領取,假使勞工在達成退休條件前過世,勞工即喪失請領退休金的資格
。
94年7月1日新制退休金實施後,選擇新制退休制度的勞工,即使在請領退休金前死亡,遺
屬可以請領退休金。新制退休金確保勞工領的到退休金,即使勞工過世,權益一樣沒損失
。
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6條規定,勞工在請領退休金前死亡者,應由遺屬或指定請領人請
領一次退休金。
請領退休金的遺屬順位,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7條,順位依序為配偶及子女、父母、祖父
母、孫子女、兄弟姊妹。假使勞工生前預立遺囑指定請領人,則從其遺囑。
小劉在量販店服務23年,其中13年屬於舊制時期的工作年資,其餘十年則為新制時期年資
。小劉在量販店服務年資達23年,即使小劉尚未過世,也仍未達到請領舊制退休金的標準
,如今小劉過世,更無法成就請領資格。
新制退休金就提供勞工多一層保障。小劉選擇新制後,量販店老闆每月依照小劉工資的6%
,提繳退休金到小劉的個人帳戶,即使小劉還無法達到年滿60歲的請領資格,法令依舊保
障遺屬的請領權利。
由於小劉生前沒有預立遺囑指定請領人,所以身為妻子的阿麗就具備第一順位的請領權利
。阿麗就可以向勞保局請領小劉加入新制後,十年來個人帳戶累積的退休金。
為避免勞工因為死後沒有繼承人,造成個人帳戶管理困難,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7條同時規
定,勞工死亡後無遺囑或指定請領人時,退休金專戶的本金與累積收益,應歸入勞工退休
基金。
【2004/09/21 經濟日報】
--
案例
量販店擔任財務主管的小劉,進入公司服務邁入第23個年頭,小劉在專科就讀夜間部時,
就進入量販店工作,其中,在舊制時期工作了13年,94年7月1日新制啟動後,小劉選擇新
制,在同一公司又工作了十年,一路做到現在已經成家立業了,擁有兩個正就讀小學的孩
子。
豈料,天有不測風雲,小劉日前出國旅遊時,發生翻車意外,小劉身受重傷不治死亡。小
劉的妻子阿麗痛苦萬分,怎麼會發生這麼悲慘的事情,家中頓失經濟支柱,以後日子如何
過的下去?
小劉的同事小葉安慰阿麗說,新制退休金實施後,小劉在新制時期年資長達十年,小劉的
退休金帳戶裡還有60萬元,加上公司支付的撫卹金,應該可以減輕一些經濟壓力。
阿麗心想,今年才40歲的小劉都沒到退休年紀,已在退休前死亡,怎麼還有退休金可領?
解析
勞基法規定的舊制退休金請領條件,必須當勞工在同一企業工作15年且55歲或是在同一企
業服務25年,才能領取,假使勞工在達成退休條件前過世,勞工即喪失請領退休金的資格
。
94年7月1日新制退休金實施後,選擇新制退休制度的勞工,即使在請領退休金前死亡,遺
屬可以請領退休金。新制退休金確保勞工領的到退休金,即使勞工過世,權益一樣沒損失
。
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6條規定,勞工在請領退休金前死亡者,應由遺屬或指定請領人請
領一次退休金。
請領退休金的遺屬順位,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7條,順位依序為配偶及子女、父母、祖父
母、孫子女、兄弟姊妹。假使勞工生前預立遺囑指定請領人,則從其遺囑。
小劉在量販店服務23年,其中13年屬於舊制時期的工作年資,其餘十年則為新制時期年資
。小劉在量販店服務年資達23年,即使小劉尚未過世,也仍未達到請領舊制退休金的標準
,如今小劉過世,更無法成就請領資格。
新制退休金就提供勞工多一層保障。小劉選擇新制後,量販店老闆每月依照小劉工資的6%
,提繳退休金到小劉的個人帳戶,即使小劉還無法達到年滿60歲的請領資格,法令依舊保
障遺屬的請領權利。
由於小劉生前沒有預立遺囑指定請領人,所以身為妻子的阿麗就具備第一順位的請領權利
。阿麗就可以向勞保局請領小劉加入新制後,十年來個人帳戶累積的退休金。
為避免勞工因為死後沒有繼承人,造成個人帳戶管理困難,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7條同時規
定,勞工死亡後無遺囑或指定請領人時,退休金專戶的本金與累積收益,應歸入勞工退休
基金。
【2004/09/21 經濟日報】
--
Tags:
稅務
All Comments
Related Posts
林全:解決財政問題 須創新突破

By Enid
at 2004-09-21T08:54
at 2004-09-21T08:54
會計師要正名 搶稅務代理商機

By Hedwig
at 2004-09-21T08:48
at 2004-09-21T08:48
稅務問答》捐贈競選經費 不受得票門檻限制

By Margaret
at 2004-09-20T07:01
at 2004-09-20T07:01
訴願擔保品 未上市櫃股票可能被拒

By Hardy
at 2004-09-20T06:56
at 2004-09-20T06:56
勞退新制倒數 裁員潮山雨欲來

By Noah
at 2004-09-20T06:46
at 2004-09-20T0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