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晚安
小弟因1個月前出車禍導致左手肱骨斷裂(醫生說是完全性骨折)
施行手術並打了一個固定鋼板
同時申請自己個人的保險及學校的團險(全X)
日前收到了個人保險的理賠及今日詢問了團險的理賠金額
個人保險理賠部分基本上實支實付了沒有問題
團險的部分經詢問是沒有給付,只有住院日額及醫藥部分而已
詢問審核承辦人員說這個不叫重大手術....
但是查詢發現,在學校與保險公司簽訂的契約條款中有
重大手術:被保人在保險期間內,因疾病或遭遇意外傷害事故,經醫院診斷必須實施附表
四所列重大手術項目之一者,保險公司每次手術最高給付新台幣參萬元,實際費用不到新
台幣參萬元者,按實支金額給付。
以及
重大手術名稱及部位表
四 上肢:一上肢腕關節(含)以上施行截肢手術或鋼釘(板)固定者。
所以想請問大大們,這樣不給付是合理的嗎,如果不合理請問我應該詢問誰較為恰當
謝謝大大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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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因1個月前出車禍導致左手肱骨斷裂(醫生說是完全性骨折)
施行手術並打了一個固定鋼板
同時申請自己個人的保險及學校的團險(全X)
日前收到了個人保險的理賠及今日詢問了團險的理賠金額
個人保險理賠部分基本上實支實付了沒有問題
團險的部分經詢問是沒有給付,只有住院日額及醫藥部分而已
詢問審核承辦人員說這個不叫重大手術....
但是查詢發現,在學校與保險公司簽訂的契約條款中有
重大手術:被保人在保險期間內,因疾病或遭遇意外傷害事故,經醫院診斷必須實施附表
四所列重大手術項目之一者,保險公司每次手術最高給付新台幣參萬元,實際費用不到新
台幣參萬元者,按實支金額給付。
以及
重大手術名稱及部位表
四 上肢:一上肢腕關節(含)以上施行截肢手術或鋼釘(板)固定者。
所以想請問大大們,這樣不給付是合理的嗎,如果不合理請問我應該詢問誰較為恰當
謝謝大大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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