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稅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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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 目前與另外一半遇到贈與稅的問題:
110年2月,男轉給女(還沒結婚)200萬投資
110年5月,買房(女為借款人),男轉給女150萬
110年6月,男女結婚
110年7月初,發現有超過220萬贈與上限,老婆立刻轉160萬還給男方
110年7月中,老公轉給老婆160萬給老婆付第二期頭期款

請問這樣的行為會被國稅局稽核嗎?我們的問題是:
1. 這樣同一個月來回抄作這160萬會不會被認定是刻意的?
2. 另外,7月初如果老婆沒給老公160萬,只寫借據可行嗎?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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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1-10-29
你這樣幾百萬轉來轉去通報早就逼逼叫了
Kelly avatarKelly2021-10-31
國稅局沒事應該不會去查夫妻間資金移轉
Megan avatarMegan2021-11-02
金流有瑕疵,不建議自己亂想方法補救,擔心就補報補繳
Madame avatarMadame2021-11-04
五月那筆應該要繳稅喔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21-11-06
法律關係是贈與、消費借貸?
Thomas avatarThomas2021-11-08
150那筆肯定會 而且銀行不會追問嗎
Connor avatarConnor2021-11-10
金額太小,除非是25歲以下的幼齒戶,不然還不會觸發查稅機制
Poppy avatarPoppy2021-11-12
有借有還~免稅
Valerie avatarValerie2021-11-14
夫妻之間的贈與是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