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稅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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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母親因誤會贈與免稅額額度,各匯了220萬到兩個小孩戶頭,

隔天提醒才發現誤會大了,趕快將其中一個220萬轉回。

爬文是說,在調查基準日前轉回,不會被課贈與稅,


請問那另一個贈與的220萬需要主動申報嗎?

還是說因為在免稅額的範圍內,所以不需申報呢?


想請板友幫忙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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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7-12-31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第1項:除第二十條所規
定之贈與外,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超過
贈與稅免稅額時,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三
十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辦理贈與稅申報。
但贈與不動產的話,實務上無論金額大小,通通都
是要申報的。
Daniel avatarDaniel2018-01-05

本件如果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第1項規定
Jacky avatarJacky2018-01-10
的話,是可以不用申報。但建議申報並且保留資金流程的
書面資料會比較好,尤其將來小孩購置不動產或其他投資
Una avatarUna2018-01-11
時,才有資金來源的證明。
Hazel avatarHazel2018-01-11
將來國稅局就是在抓這些細節。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8-01-13
是的,基準日前轉回不會。 若確定今年合計不超過220,我
Xanthe avatarXanthe2018-01-18
是覺得可不報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8-01-21
了解,謝謝t大、J大不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