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無法直接繼承一定要辦理重貸? - 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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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家父過世,

把房子的過到我的名下,

但貸款是由三名子女共同承接,(?)(只記得三個人都有簽字,但細節不詳)

再由母親掛保證人。

這兩年出來工作之後,

家母才提到說如果個人有貸款的話,

可以用來抵稅? (個人年收約45w,貸款約還有900w)

但是向不太專業的國泰世華人員詢問,

卻告知只能重貸,

且需支付鑑定費、轉貸費 balabala...

請問真的是這樣嗎?

PS:房貸的主要支付來源是一些租金所得支付的。
(而收取租金的不動產,也是掛在我名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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