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房屋贈與稅的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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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一個很笨的問題

買了一間以我的名字登記的房屋

如果買房屋時的部分頭期款已由爸爸的戶頭開出300萬的支票了

其中80萬為爸爸向朋友借的(朋友轉入我媽的戶頭,再由我媽的戶頭轉到爸爸的)

爬文每年度爸爸給我免稅贈與額度為220萬

所以請問如果要避掉這80萬的贈與稅

做法(一):
可否由我爸轉80萬到我媽那 (資金回流)
再由我媽那轉到我這 (220萬之內免贈與稅)
然後我再轉到我爸的戶頭"

做法(二):
我的戶頭本身足夠80萬 所以直接由我的戶頭轉80萬給爸爸

請問以上兩個做法

何者可形成~
"爸爸開出的300萬支票中的80萬是屬和我的借貸關係且已清償 因而不用贈與稅"

做法好像很簡單 但又怕天真地自以為就是這麼簡單 請大家給我一些指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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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Wallis avatarWallis2011-02-15
1.夫妻間的贈與免稅 2.借錢不算贈與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1-02-17
開張借據 且要有資金80萬及利息留到爸爸的證明
Una avatarUna2011-02-21
不過注意日期 不然被查獲更慘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1-02-22
請問注意日期是什麼意思?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1-02-26
另外請問如果超過100萬的資金轉來轉去會很容易被查嗎?
Olivia avatarOlivia2011-03-02
印象中匯款超過50萬 就要通報 有錯請指正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1-03-06
還是直接打去國稅局問贈與稅股?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1-03-07
好的~謝謝您的回答!
Oliver avatarOliver2011-03-11
只要在被查核前 有資金回流,啥都不必作,不用擔心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1-03-13
也不一定會被查...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1-03-18
http://0rz.tw/CIBcX 就降子,在調查基準日前還款,沒事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1-03-18
這是我在行政法院待了幾年看贈與稅案件的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