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投資型保單 - 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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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unemasa (零)》之銘言:
: ※ 引述《kuoyu (^_^)》之銘言:
: 保險局長本來就該閉嘴了 誤導民眾
: 到時候你被國稅局課稅,你去跟國稅局說:保險局長說不用繳稅
: 你看國稅局理不理你
: : 躉繳只是比較容易被發現 不代表只有躉繳會課稅
: : 別忘了 只要經過國內金融機構的金流 國稅局都有辦法掌握
: : 總有一天被保險人掛了 受益人也會領到一筆錢
: : 領到的這筆錢受益人要怎麼解釋?
: : 裡面有多少是理賠金 多少是投資本利
: : 國稅局的立場是如果無法舉證比例多少 全部列入遺產計算
: 最慘的不是遺產稅 更慘的是贈與稅
: 他說你是贈與說,也不是說不過去
: 附死亡為條件的贈與
: 跟保險公司約定,於死亡後給付帳戶價值金額(即投資獲利的部分)
: 而依中高行的見解,這部分不是保險,是投資績效
: 那等於說你死亡的時候,把基金投資績效移轉給受益人
: 那給受益人這行為
: 是遺產繼承? 還是附死亡為條件的贈與?
: 贈與稅課的稅更高
: 管你是怎麼繳錢
: 國稅局狠起來課你贈與說
: 依中高行的見解
: 你還是得乖乖繳贈與稅

版上很多人都拿實質課稅這把大刀在砍

但是"實質課稅"跟"租稅法律正義"往往都是糾纏不清

長期規劃合法做 1.所得稅法第4條第7款

2.遺贈稅法第16條第9款

3.保險法第112條

"實質課稅"還能打的過"租稅法律正義"嗎?

除了上面之外還可以主張"信賴保護原則"

依據
1.75年第1644號判決
2.行政程序法第8,117,119條
3.大法官釋字會議第525號

正常用投資型保單,不要躉繳,保費大於保額,死亡兩年內

"意圖"規避遺產,現有案例用"實質課稅"也是因類似上述錯誤規劃

不代表實質課稅就可以無限上綱,如果照版友這樣解釋

所有規劃都沒用,實質課稅一砍誰還躲的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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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07-07-21
有法條喔~~^__^讚!
Bethany avatarBethany2007-07-26
推~~~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07-07-29
大推~~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07-08-03
遜喀
Zora avatarZora2007-08-07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go2.tw/go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