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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家裡買賣了一間板橋的房子 在10/1號以前
所以財產交易所得標準為10%
根據契稅繳款書 核定契價是127000
我現在不確定的是 核定契價是要寫再哪一欄?
收入總額? 還是所得總額?
另外乘上10%的部份要寫在哪一欄?
扣繳稅額嗎? 還是要再乘以6%以後再寫?
麻煩大家告訴第一次報稅的小弟吧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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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家裡買賣了一間板橋的房子 在10/1號以前
所以財產交易所得標準為10%
根據契稅繳款書 核定契價是127000
我現在不確定的是 核定契價是要寫再哪一欄?
收入總額? 還是所得總額?
另外乘上10%的部份要寫在哪一欄?
扣繳稅額嗎? 還是要再乘以6%以後再寫?
麻煩大家告訴第一次報稅的小弟吧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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