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稅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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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所得295467
按照正常扣除的話
免稅額:77000
特別扣除額:78000
一般扣除額:46000

那目前我遇到的問題就是
1.如果我選擇父母中一位扶養的話 是不就可以在多扣除77000?
我父母都不用繳稅 母親做生意的

2.因為我爸有領殘障手冊 那我在特別扣除額這部份
是不是還可以扣掉 77000(殘障特別扣除)
然後比對第一項的話 就代表我一定得選擇扶養父親
才能兩項都扣到呢?

3.在一般扣除額這項目的話 如果我列舉父親的醫藥費
超過46000 是不是就換列舉扣除額 我會比較划算?

打擾到各位很抱歉阿 如果知道的 請不另賜教給小弟
剩下一個禮拜嚕
還沒報稅的一起計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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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niel avatarDaniel2008-05-28
三題答案都是"對"
Faithe avatarFaithe2008-05-31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go2.tw/go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