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財產交易所得之房屋買賣問題 - 稅務Una · 2017-09-2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朋友的房子是在68年底晚工 大概是民國70年由父母購入 104年因母親過世而繼承 但是房子大概從97年就空在那(林口另外有自己房產) 最近想把房子賣掉, 但是搞不太清楚稅金問題。 像他這樣能夠用公告現值去報財產交易所得嗎? 感謝各位。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1KDA. -- 稅務All CommentsAgatha2017-09-28被查會出事Eden2017-09-30補稅加罰,且國稅局一定能掌握繼承案件的成本Daph Bay2017-10-01核實認定:以出售價額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成本: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國稅局都有資Hamiltion2017-10-05料,看遺產稅證明書就有了。)出售價額:總價×(房屋評定現值/(公告土地現值+房Kumar2017-10-05屋評定現值))Related Posts海外所得---稅務房屋稅收據想請教逃漏稅檢舉的問題繼承房產買賣問題股息 網路報稅系統會自動計算退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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